一个人来到遥远的异国他乡求学,其间的孤单辛苦惟有亲历过才能体会,所幸,她是孤单惯了的,而因为有了思念的人,他乡也就成了故乡,所有的辛苦,都是心甘情愿。
她的课业成绩依然优秀,与新认识的同学友好却不亲密的相处,闲暇时候总爱去旁听纪桓的课,最期待的是周末,偶尔,纪桓会抽出空来,带她到巴黎郊外踏青,去塞纳河畔漫步。
她的裙子在阳光下飞舞,回过头,他在那里,于是她心安的弯起唇角,给他最好的笑。
可是,这样美好的时光却是不常有的。
因为纪桓实在太忙了,除了课业,他还得料理纪家的生意,纪家是做钱庄生意起家的,生意遍及北平、上海、四川、福建等地,基业甚大,却由于受通商银行和一些洋商银行的冲击影响,景况日下。
纪父早年曾留日学习,初开眼界,回国后便做起了半吊子改革家,一心想要改良钱庄,重振家业,却奈何总有心无力,于是一腔期望便全压到了独生儿子纪桓的身上,一面送他到西方学金融,一面不间断的将钱庄台帐等等一系列明细远送重洋交到儿子手中,倒不是真要他隔着千山万水来打理这个家,其时纪父的身子骨还算硬朗,这么做不过是想让儿子能及早明白自己的担当和责任,并逐步熟悉家族生意,学成归国后便于尽快接手。
纪桓自然知道父亲的用心,从儿时开始,他就明白自己将会走一条与旁人大相径庭的路,看不见尽头,辨不出对错,却走一步,少一步,没有退路。他唯一可以做的,只是隐忍和坚持。
他从很早开始,就不再言苦。
他从来没有说过,亦笙却因着父亲和纪家的关系,多少能了解他身上的担子有多沉,所以即便心里因为他不能时常陪自己而遗憾得要命,却也并不胡搅蛮缠。
伸手将水盆里洗干净的衣服捞出来拧干,这个动作做起来已经很熟练了,再不会如初来乍到时那样,将深色衣服和浅色衣服放到一块去洗,结果将自己最钟爱的一条白裙子染成了大花袍。
“亦笙你怎么还在这里?纪桓不是要带你出去的吗?”
亦笙听得声音抬头,见是与纪桓同住的冯维麟,便向走廊尽头的房间撇了撇嘴,“他在赶论文呢。”
“那论文下星期才交,用得着这么急吗,把你一个人撂在这儿!”冯维麟不满地道,又一看亦笙手中的衣服,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说你对他那么好干嘛,他又不是自己没手!”
“他家里人过几天要过来,到时候他忙着看帐本,自然就得先把论文赶出来。”亦笙一面把衣服晾上,一面不以为意的开口笑道,“我反正闲着等他也无聊,不过是顺手的事情,有什么好在意的。”
“是是是,你都不在意了,我这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白替你鸣不平了。”冯维麟翻了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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