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选择了跑路,我怀着满腔热血和对母亲唠叨的不耐,兜里揣着带着汗水的五百块钱,南下到了广州,走上了我的打工路,我当时想,人嘛,不死终会出头。
可是到了这个改革开放之后变化日新月异的现代化城市,我才知道,人,不是靠热血就可以成功的。
这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想逆天改命的凤凰男。而我当时可悲的发现,因为籍贯是河南,我竟然连一个工作都找不到。对的,没有工厂愿意收河南人,因为名声实在太差。
最后,花光了五百块的我,走投无路,重操旧业,跟着一个在街头挺有名望的所谓“大哥”做了一个小流氓,在这期间,我认识了两个人。
一个是我的现在的师父,他不是一个绝世高手,算是老光棍一个,但是并不是他练了葵花宝典,而是因为他穷的没有女人愿意跟他,靠在街头摆一个算卦的小摊为生,还时不时的被城管暴打,我也就是因为有一次在他被城管暴打的时候,看他可怜,刚好那个城管我认识,用一包十块钱的红双喜救了他一次。
当时被暴打成为猪头的他,撸顺头上稀疏的几根头发,重新扶了扶烂了一片镜片的眼睛,看了我一会儿,他说:小伙儿,我看你骨骼清奇日后必成大器,决定收你为徒。
他是不是个江湖骗子我不知道,但是我用我250的智商都可以猜测的到,他真本事,估计是没有的,不然不会沦落到被打的像个猪头一样,甚至混的比我都惨,但是我还是做了他的徒弟,一是因为我感觉他忽悠人的口才不错,这是一个技术活。二来我看到他佝偻的腰,就想起了远在家乡同样弯着腰耕作的老爹。
爸,你还好吧?
师父五十多岁,中等身材,如果换上一身正装的话,倒也像是一个成功人士,最主要的是他地中海的发型,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聪明绝顶。
但是我一直感觉,我师父他是一个非常有故事的人,但是他却不想对任何人讲他的故事,包括跟他最亲近的我,他不抽烟不喝酒,只是在有时候,一个人沏上一壶茶,端坐在那里,双眼无神,不知道在看什么,要看什么,他像是一头饥饿的狼一样,在角落里孤独的舔舐着自己的身上的伤口。
为什么要用狼来形容这个温文儒雅的老人呢,那是因为我无意在他的房间看到他用血红色的朱笔在宣纸上写了一行龙飞凤舞的草书:
仇恨让人疯狂,唯有血债血偿。
当时我就想,这个老光棍,肯定跟人有夺妻之恨,或者杀子之仇,他平时表面上的越是和善,越是说明他把仇恨隐藏在自己最深处的地方。
所以,每次想起那一行字,我都全身发凉。
而师父作为一个谜一样存才的另一个谜,是因为他的名字叫吴老狗,这不是小名,而是真名,跟盗墓笔记里面的那个老谋深算的老人同名,他的籍贯的的确确是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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