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众人都走上了鬼道,也许是因为我们没有挣扎,而是乖乖的跟着纸童子走。
所以一路上都十分顺遂,大概走了小半个时辰。
纸童子停下了脚步,与此同时一座府邸,也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这府邸上面倒是写了几个字,可惜却是鬼字,所以我并在不知道那上面写的是什么。
只是瞧见这府邸阴森无比不说,周遭还挂着青白色的灯笼。
这是——
刚制作好的人皮灯笼。
据说人刚死就被剥皮的话,皮肤的颜色不但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惨白无比,还会带着一丝阴青。眼前的颜色无疑刚好吻合。
同时人皮灯笼放置一段时间后,阴青色便会消失,只留下死白色。而这种也就是市面上常见的人皮灯笼。
所以,眼前这些灯笼是……
「这些人皮灯笼都是新换来下的,属于常换常新的那种。」胡明看了一眼灯笼如是的说道。
听到他这话,我们所有人都面色沉了沉。
杨窥天则道:「这是录事府邸。」
很明显杨窥天懂鬼语,识鬼字。
但……
「录事是什么官,我之前怎么从没听过?」忍了忍,我实在没忍住出言问道。
毕竟我当真不知道。
「邑,仓司,录事为公主家臣。」林易似知道杨窥天又要说我,所以抢先一步道:「用现代的话说是他是公主以前管理财产、税务的记录员或秘书,是公主身边的人,权力可大可小。」
之前我还纳闷纸童子,为什么会将我们带到一座府邸来。
现在算是明白了,白衣女子就是慧安和硕公主,那这录事岂不就是她的家臣了嘛。
然而对于我这话林易却不置一词,似乎并不赞同。
而就在这时一道幽幽的声音传来:「诸位得罪公主,罪本当诛。如今既已入了阴司,便就地自裁谢罪吧。」
啥?!
他这是让我们自杀?
我还没反应过来,随着这声音的落下,周围一股凶猛的阴风,呼哧呼哧的刮来。
门外也开始渗出了不少黑雾。
而这黑雾最为浓郁的地方,竟然化出了五把鲜血筑城的长刀凭空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这是连工具都给我们准备好了?
要不要这么贴心?
然而,我前脚刚说完我死都不可能拿刀去自杀。后脚我就不由自主的伸手握住了刀柄。
整个动作之快让我自己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随后刀柄一转,锋利无比的刀刃朝我面门而来。
而这一刀若是砍下来毫无疑问,我的脖子和脑袋立刻分家。所以我立马就唤出了手中的黑金符。
所幸的是我心念一动,黑金符当即从我胸前跳了出来。
只见一道金光闪过,我手中的血刀「铛哐」一声落在地上。随后我立马抄起符文甩棍,朝着血刀就是一棍。
无数的金色符咒带着猛烈的罡气扫过,不光将地上的血刀化为乌有,还将对面的人皮灯笼给烧成了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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