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他们仍在继续寻找美食大业的路途上。
不得不说,连日来它对这样的生活状态乐此不疲,每天都有好吃的,这不就是它毕生所追求的目标么?真没想到带给它如此充实的“人生”体验的竟然会是它原本认定的“食物”,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最近它开始称呼他为“公子”了——当然,这也是它到处听来的,它还没有那么好的本事能够想一个适合他的名字,但它仍然必须将他跟其他食物区分开来,这件事尤为重要!因为他们之间有太大的不同,首先食物不应该跟它讲话,其次食物也不可能对它的爱好了若指掌,最后食物更不愿意带着它到处寻找美食,现在在它眼中,他早已不是什么食物,而是它最最贴心的好伙伴!
此刻,它和公子又来到一家酒楼门口。
它跟着他开始学会打量一家酒楼的招牌、装饰、里面客人的多寡和他们吃东西时脸上的表情来判断眼前的究竟是不是值得他们一去的品尝之所,尤其这还需要敏锐的嗅觉,来分辨酒楼里传出来的各种不同的味道,之前它对此并没有多大的研究和体会,现在它已经越来越拿手了,只要稍微闻一闻,就能辨别出哪道菜是脍的,哪道菜是煎的,又是用了几分火候,或者哪些调料等等,当然,这都是在耳濡目染之下学会的,“吃”这件事原来有那么多学问,是它近来才了解到的事,它觉得自己以前真是白吃了。
不过,天底下就是有一些专门煞风景的人会冷不丁冒出来破坏别人的好事。
这句话原话是它家公子说的。
就在他们已经选定眼前的酒楼正准备进入的时候,忽地,大马路上慢慢走来了一顶颇为惹眼的车轿。
公子第一时间留意到了,但他仅是回过头看了那车轿一眼,便负手迈入酒楼,只不过他的那一眼它再熟悉不过,这世上没有人比他更会愚弄别人,那分明是一派看好戏的模样,它瞬间明了了,淘皮捣蛋伪装搞怪谁不会,这可是它除了吃之外第二拿手的事。
哦,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对比它更会搞怪的公子没起什么作用。
这事儿还得从几天前说起。
那日它被公子牵着正在大街上走,迎面而来的就是那顶极惹眼的车轿,那车轿之所以惹眼,是因为它浑身上下被涂得金光灿灿,任谁见一眼就不会忘记掉,此时就见车轿挡住了他们的去路,随后,便从里面走下来一个如车轿一样看上去金光灿灿人。
不过在它眼里,那就是一大块的肥肉,也许咬一口就会流油,但直接吃又会嫌太油腻,若是稍稍炸一炸,炸掉一些油之后再蘸着调味料吃,味道就比较好了。
正这么想着,那块把自己包装得黄灿灿的肥肉开口了。
“这位公子,这口鼎,你能否卖给本少爷我,价钱随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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