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蒙很快清点了自己的财产,把屋子翻个遍也花不了多少时间。他住的地方就是一间破屋,家具少的可怜连台电视机都没有。
现金一共36美刀,他不像是有存款的,钱包里也没发现银行卡。就这点家当,他混几天就要没钱吃饭了。如果他像在尤曼吉时那样顿顿大鱼大肉,天天品尝美食,一顿饭就能把钱花光。
接下来,他要做点什么呢?
找份日薄西山的工作,挣着微不足道的工资?过着波澜不惊的日子直到下一次穿越?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美国的犯罪率那么高,他一个中国人如果老实本分,岂不是寸步难行?
他也不打算接受现有的设定当小偷,那实在太LOW了。哪怕在这座城市里他成为了一名传奇大盗,不还是个贼?比起当贼,他更想成为一名超级英雄去打击罪犯,顺便拿走罪犯身上的钱。
戴蒙认为身为一个穿越者,无论到了什么世界,都不是非得遵守规则。很明显错的不是他,是这个世界。以前那些进局子的破事,根本就不是他做的啊!
既然世界(火种)让我在警方那里有案底,那我也不用再装什么正人君子了。
戴蒙把屋里值钱的东西带上,立即出门。除了现金外,在他看来只有驾照还算有用,在美国驾照起到身份证的作用。神奇的是,他连手机都没有,也没有手表,所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惨的一批。
戴蒙并不是一个喜欢熬夜的人,恶劣的形势却逼的他不得不在夜晚外出。
他想尽快搞清楚这是什么世界,顺便选一个好住处。他必须花钱住酒店,绝不会在这个鬼地方过夜,味道令他无法忍受。
而且他刚穿来,一点都不困,找个网吧通宵上网也比待在这里强。只要有网络,他很容易确定是什么世界。
他住的地方一看就是平民窟,这栋房子破到仿佛随时会塌掉,不知道多少年了。他出门听到有邻居大声争吵,还看到有间屋子没有房门,里面空着没人住。这里的环境差到让他怀疑自己穿到了印度,或许明天邻居会来和他讨论喝牛尿的心得。
这种地方的治安自然不会好,幸好他随时可以锻造出武器,底气很足敢夜间出门。
走在没有路灯的漆黑巷子里,他觉得天气有点凉。
出门时他外衣穿的是黑色翻领工装上衣和灰色休闲裤,里面只有秋衣,没穿秋裤。他意识到穿少了,却没打算回去找衣服,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尽快发财,然后去买高档衣服穿。
又或者他可以潜入某家已经关门的百货商场,直接穿戴整齐了走人。有火种赋予的超能力,潜入商场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他可以把门锁、玻璃当材料吸入火种,只需用手触碰物体一会儿。
现在不太方便,火种的容量已经达到了饱和。所以他正考虑要不要锻造两把枪和几个弹匣出来,让火种有容量吸收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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