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这个词,最早是专门特指兽人族和精灵族的。
只是到了后来,才被套用在蛮荒之地的这些居民上。不过这一点倒也没有什么人反对,毕竟蛮荒之地这里的居民不仅有兽人,还有精灵,甚至就连其他种族的人都能够见到,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凶悍——就连被人类认为是最废物的地精,在蛮荒之地上也绝不能小觑。
而部落,尤其是兽人族的部落,都具有非常强烈的排外性。
这种排外性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表示对其他部落人民的敌意。所以一般情况下,其他部落的幸存者,他们没有把对方都给杀了当食物就算是非常厚道的表现了,哪还有可能接受他们加入自己的部落呢?
“领主大人,有明显排外性的部落是西方那些兽人,这条规则在蛮荒之地这里并不适用。”安德烈对于肖恩的谦虚表现,很是有些诚惶诚恐,这实在和他印象中的那些领主有很大的区别,“蛮荒之地这里,战争非常频繁,所以人口的锐减速度非常快,尤其是那些小部落,经常一场战斗下来就算能够赢得了那些捕奴队的袭击,通常也没有几个人能够幸存下来,所以为了生存,这里根本就不可能出现什么排外性。”
肖恩点了点头,表示已经明白,随即一脸认真的说道:“你在蛮荒之地有丰富的生存经验,所以具体该怎么行动,我们都听你的指挥。你不用觉得我是领主就不敢说什么,在这里你才是指挥官,我,包括塞西莉亚和蒂妮,都会听从你的命令行动。”
“是!”安德烈也不矫情,他很干脆就点头应承了,“那么接下来我们的第一站,先去逐风部落吧。”
听到安德烈的话后,捕奴队里的狼人和灰精灵就立即散开了,他们将会担任整支部队行进时的侦查兵,负责看守周围的环境和动向,确保不会被敌人摸到身边还不知道。
在蛮荒之地,需要小心的不仅是有可能在外狩猎的其他部落人民,还有其他同行。
不过安德烈知道,自己很幸运,跟上一位目前看来还算不错的好领主。不算跟了自己数年的老兵,仅是目前还剩下的三十五名北地蛮人和三十五名熊人,就绝对是一股极其凶悍的战斗力——如果外人只是单纯的以为这股兵力不算什么,想要以骑兵的冲锋来对阵的话,那么对方很快就会发现他们遇上的不是牛油,而是一块被海浪拍击无数次的礁石;而若是想要以远程手段致胜的话,这就更是痴心妄想了,塔盾和半身盾便足以抵御住除附魔破甲箭外的任何箭矢,而且这些北地蛮人的反击也绝不是吃素的,三百米内绝对是百发百中,更何况此行几乎每一名北地蛮人都配有附魔破甲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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