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猛彪悍的西境火枪骑兵,让剩下的北境骑士和战士们,都龟缩在新塔奥城不敢出来。
五百里说远不远,只是飞马骑士一天的路程。
但说近也不近,哪怕有着大道连接,方泰纳的胸甲军团也用了十天时间才赶过去。
而方泰纳军团出发的第二天,屯兵阿布罗斯城的斯壮就收到消息,拿着情报糊到罗蒙的脸上,“打不打?打不打?”
一旁的阿布罗斯城主里戈拉夫看着沙盘,考虑许久,开口道:“这要不打,要被天下人笑啊。”
阿布罗斯城屯兵六千,而且是全员装备燧发火枪的线列步兵!
阿布罗斯对面的群山里,克罗格的食人魔军团、阿可汗的狼人军团、阿萨的巨魔军团、席克斯的狗头人军团,合计四千人,全部集结待命!
一百个食人魔战士、五百个狼人战士、一千个巨魔战士、四百名独角獠猪骑士、二千狗头人火枪火炮手,已经聚集了整个河湾异族部落的所有精锐。
这些往日里撞到一起必然产生大战的异族部队,在河湾数年的教化下,终于能够平等相处,不再互相吞食。
除了狗头人,异族的个体普遍比人族强大,现在又有河湾的武装,再凝聚一起,战斗力丝毫不比一支北境伯爵军团差。
阿布罗斯现任城主里戈拉夫的身边,是上任城主戈德温,他的统御能力比里戈拉夫还要胜过一筹。
看着沙盘,他也连连摇头,“我还是第一次觉得,古斯塔夫家族有些弱小了。”
听到父亲和戈德温这么说,罗蒙再也无法反对,咬牙道:“那就不等里奥了,这就开打!”
很快,河湾的两支军团一个从巴克群山出发,一个从阿布罗斯下游渡河。
只用四天时间,就冲破单薄的防线,出现在北面分城维旦兰城面前。
在旷野之上,巡逻侦查的飞马骑士从高空掠过,警惕的观望着下方的动静。
脚下的草海中,一头头体型巨大的食人魔,扛着三四百磅的生铁炮管,大步走在原野上。
走在最前面的,是他们的首领,食人魔之王·喷铅者·克罗格。
自从克罗格一炮打上古斯塔夫家族的高阶骑士冈力夫,他就被河湾异族冠上了“喷铅者”的头衔。
巴克群山的食人魔听到他的传说,纷纷走出山林,投奔克罗格,奉他为食人魔之王。
现在他的手里有了两百多头食人魔,这次出征,除了扛不动炮管的老弱,剩下的一百个食人魔都被他带出来。
他们扛着狗头人工坊打造的霰弹炮,当做大号手持火铳使用,打完了还能当做棒子抡人。
只不过除了十来头装甲食人魔,其他的食人魔都没有护甲,这些靠山吃山的食人魔,体重只有克罗格的一半,扛着炮管行军,就披不了重甲了。
每头食人魔的身边,围着二十名狗头人火枪手,他们不仅端着狗头人猎枪,还要负责携带食人魔霰弹炮的弹药,以及负责填装。
因为有“胖狗头人”顶在前面,这些狗头人火枪手们斗志昂扬,什么也不怕。
他们的腿太短,跟不上大腿比他们个头还高的食人魔,所以每走十步,就要慢跑五步,显得格外滑稽。
走着走着,一只狗头人“汪”了一声,然后唱起了狗头人之歌。
“狗头人真勇!狗头人真棒!汪汪汪!”
他的同伴们立刻附和起来。
“狗子和人类,一起去打仗!汪汪汪!”
“食人魔,好朋友,从不吃狗子!汪汪汪!”
几句简单的歌词,就感染到了整个狗头人大军,原野里顿时响起汪声一片。
克罗格的食人魔军团对狗头人的歌曲完全无感,只觉得刺耳,于是大吼道:“别唱了!好烦啊!”
狗头人大军顿时全员夹起了尾巴,耷拉着耳朵赶路。
沉默了三分钟,又一只狗头人忍不住汪出声,“狗头人真勇!狗头人真棒!汪汪汪!”
整个原野上,立刻又变成了“汪扬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