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哥谭。
这座永夜城,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享有人间地狱美称的城市在今日迎来了一个陌生的客人。没人在意他的到来,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怎么在意这件事。
何慎言穿着一件风衣,他开着一辆黑色的汽车进入了检查站,本应搜查每个进城人车辆的工作人员却像是没看见他似的放行了。
电台里放着老歌,悠扬的爵士乐与滴在车顶的雨滴声形成共振,它们共同构成了一首乐曲。何慎言的右手手指正有节奏的敲击着方向盘。他从哥谭大桥进入,一路长驱直入,进入市区。这座城市没有辜负他在报纸上看见的恶名。
每过一个街角,他都能看见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与穿着打扮非常朋克的年轻人。有男有女,他们大多有着鲜艳的头发与夸张的纹身,更有甚至会在鼻子和脸上进行穿孔。但这些只是出来找乐子的人,他们还远算不上这座城市黑暗的一角。
或许他们未来会是,但现在,他们只不过是些因为生活苦闷无处发泄所以学着摇滚乐队打扮自己,追赶潮流的年轻人罢了。
何慎言移开自己的视线,他开着车,看似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晃,实则已经开到了哥谭老城。这里是混乱与暴力的代名词,哥谭本地人在骂人时甚至会说,你真应该滚到老城区去。可见这区域在他们心中的地位。
到了这里,之前还有一点遮羞布的哥谭终于向何慎言掀起了她的裙子。灯光与行人、车辆统统消失。他能看见的是大片大片停电的、甚至没有门窗的建筑物。它们的身上弹痕累累,偶尔几个还有爆炸物的痕迹。但依旧坚挺的保护着生活在里面的人。
街道上没什么人,但巷子里就不一定了。各种违法的交易与行为时时刻刻都在发生。何慎言露出一丝微笑,他知道,这就是自己要找的地方。
一个迟早会变得堕落而疯狂并且因此毁灭的世界既然要改变它,就要从它最堕落疯狂的地方开始改变。
他停车,拉开车门走了出来。雨滴落了下来,却没沾到他的衣服与皮鞋半点。它们都被无形的力量挤开了,他走进了路旁的一条小巷。
一个脸上纹着字的光头男人看见他的到来,往巷子里面喊了一句“嘿!维克托!有个上城区的阔佬来找事了!”
他说完这句话,就从坐着的箱子上跳了下来。他没穿上衣,下面是一条迷彩裤和马靴。露出自己强壮的上身,这个光头党指着自己脸上的字对何慎言笑着说道“嘿,阔佬,你没事跑到下城区来是想哥几个帮你通通后门吗?我知道你们有不少人就爱这种玩法只要你钱给够,也不是不行!”
他为自己说的这个笑话哈哈大笑起来,露出黄色的牙齿。
何慎言看都不看他,迈步走过。光头男人伸出手想拦住他,却发现自己抬起的右手不知何时已经掉在了地上。更诡异的是,没有鲜血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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