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这一切,斯维因走向塞恩。巨人并未动弹,他懒洋洋地坐在地面之上,用自己粗大的手指敲击着那副狰狞的钢铁下巴。这顶嘉文一世的皇冠原本是金制的,但经由时间的洗刷掉色后,又遭到了巫术的洗礼,此时早已变成了纯粹的黑色钢铁。
“如何?”塞恩问道。
斯维因阴沉的将情报与自己的猜测说了一遍,塞恩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随后问道“那女人的话有几分可信?”
“至少八分,将军。自从她拒绝再为她父亲效力开始,她就是个真正的诺克萨斯人了。”
闻言,塞恩站起了身。有些人就是这样,他们不需要什么大动作,也不需要刻意做出一副凶狠的样子去威慑别人,只是简简单单地活动活动身体,都会让人感到极大的压迫感。
他一边活动着自己的肩膀,一边咧开嘴笑了“所以,我们现在是要去杀人?”
“很难说他们还是不是人,将军。”
塞恩嗤笑了一声,不再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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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辱。
以这样的形态存活,简直是一种耻辱。
弗拉基米尔如此想道,他此时正以一滩鲜血的形态存在于死人堆之中,没有引起任何注意,对他而言,这件事已经近乎难以忍受。
但他必须忍受。
他听见一个嘶哑中带着恶毒的声音在这遍布死人的大厅之中盘旋“我们还需要多久?”
“很快了只差那么一点,吾主便可降临。”另外一个同样带着恶意的声音回道。
如果弗拉基米尔还有面孔的话,他会深深地皱起眉,以贵族的气度对这两个声音的主人致以最纯粹的蔑视与侮辱,但他此时的形态比他們,不,它们还要低贱。
随着那两个生物的逐渐远去,鲜血开始沸腾起来,在咕噜咕噜的声音中,弗拉基米尔站了起来。
这来自于暗裔的古老血魔法在他的手中精进,现如今,他已经能够让自己肆意的在人类与血液之间互相转化了。在恕瑞玛王朝崩塌与暗裔们崛起的日子里,这能力帮了他许多,甚至一直帮到了他活到现在。
是的,弗拉基米尔,又名血王子,猩红收割者。鲜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他是诺克萨斯最古老的谜团之一,和那位苍白女士一同创建了黑玫瑰结社。将无数凡人英雄、贵族、法师玩弄于鼓掌之中。但终日打雁,总会被雁啄了眼。
弗拉基米尔从未对那个女人放松过警惕,但她的背叛来得太快了。正在用一个年轻贵族的新身份策划另一起凶杀案的弗拉基米尔猝不及防地就被波及了,他甚至没来得及杀死那个被他内定好的女孩,就被一群怪物捷足先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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