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下意识地站直了,他为自己能够被德莱厄斯记住而感到无比的荣幸,但他没有表现出来。他敬了个礼“是的,将军!”
“现在不是在乎这些礼节的时候,该死的,我们的人被打的四处散开了。还拿得动盾牌吗?”
诺力什么也没说,他脏兮兮带着血污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来,将德玛西亚人的鸢尾盾提到了胸前。尽管这和他惯用的大盾并不相似,但只要有盾牌,诺克萨斯的盾卫就会让他们的敌人知道什么叫做坚不可摧。
他们已经在这该死山谷里和其周围打了差不多半年的拉锯战。通常都十分混乱,尽管在战前会进行大量的排兵布阵。但由于地形原因,当两军真的短兵相接,刺刀见红之时。阵型往往会被打散重组。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发布新命令就会变得十分困难,不过,他们的指挥官是德莱厄斯。
他带着诺力一路往回冲杀,在这片山谷之中刮起了一道新的鲜血风景线。很快就有人注意到了他,在他们的东南方向,有一面诺克萨斯的旗帜被竖立了起来,不断挥舞。一个人嘶哑着嗓子大喊道“将军!”
德莱厄斯沉默不语,他回头看了一眼诺力,问道“还撑得住吗?”
诺力点了点头,于是德莱厄斯回头过去,大声吼道“诺克萨斯!向我集合!”
他的声音传出去老远,很快就得到了回应。
“遵命!”
从战场的方方面面都传来这样的吼声,显然,他们虽然被分开了,但相隔的不太远。但是在战场上做出这样的选择永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你的确可以重组你被冲散的士兵,可敌人也会注意到你。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十几个德玛西亚人就围了过来。这批人显然都是精锐,他们穿着那种让诺力恨得牙痒痒的德玛西亚银钢护甲。硬的要命,而且完全找不到缝隙能够刺入长剑。为首的那个没带头盔,他一头金发。
二人开始背靠背。
无需多言,数把长枪朝着诺力刺来,但对付他的只是一小部分人,更多人都选择了攻击德莱厄斯。
诺力竭尽全力在闪避的同时以盾牌护住自己的要害,但仍然免不了被一把长枪刺入小腿。对方的经验非常老道,并不乘胜追击,而是选择了收回长枪,与自己的同伴一齐将他们包围了起来。
在疼痛之中,有血丝迅速爬上了他的眼底。
“德玛西亚的狗杂碎!”他怒吼着挥击盾牌,挡掉了另外一记长枪的刺击。他此时万分痛恨自己在被那从天而降的炮火袭击之时没有握住自己的长矛,否则哪里需要如此束手束脚?只需要挡掉他的挥击再反手递出长矛就好。
“保护好你自己,士兵!”
德莱厄斯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还伴随着一个德狗的惨叫声。诺力的嘴角露出一抹冷笑,他们的死亡令他心旷神怡。但这片刻的愉悦没有持续多久,很快,数把长枪便再次刺来。这次,他就没有上次的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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