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灾带来的饥饿威胁下,各族快速融合着。生存是所有种族的第一要务,普通个体并没有多在乎自己的族群。锦衣卫和宣义使双管齐下,捉拿了百多名挑唆者,一经审问,发现这些人都是曾经的草原贵人,好逸恶劳,不愿失去曾经的地位,才暗中挑唆不明真相之人。也不是真的造反,而是掀起声势,成为与朝廷谈判的筹码。西北民风剽悍,以前不缺这样的人,现在也不缺。杨峥没有手软,一律斩首示众。灾民多了,奴隶市场逐渐火爆起来。奴隶交易,古已有之,以前官府没有刻意管制,这东西屡禁不止,明面上禁止了,暗地里会更加火爆。一个龟兹舞姬,在大兴能卖到七八十两黄金,送到中原、江东能卖到两三百两……而且根本禁止不住,商贾会通过各种手段,将人弄进大秦。你情我愿,官府也管不了。很多活不下去的妇孺,没有生存能力,卖入大族之后,至少能活命。很多伤残将士退役后,一家四五口人,不是妇孺就是老弱,名下挂着两百亩田,家中缺少劳动力,也会买两个青壮奴隶,协作耕田。有需求,就有买卖。时代是一步一步向前走的。在这个时代,人道主义换不来饭吃,换不了活命,奴隶交易几乎贯穿了整个封建时代。有很多活不下去的人主动为奴,朝廷总不能不让别人活吧?既然不能禁止,就只能纳入管理之中。“臣建议户部开设奴籍,制定律法,增设蓄奴税。”卫瓘想出一条两全齐美之策。有能力蓄奴的家庭,至少是中产阶级以上,收他们的蓄奴税,等于是在割有钱人的韭菜,对地方上的豪族也是一种限制。旧时代的豪族虽然被杨峥用各种手段削弱了,但新豪强又破土而出,退役的将领,很早就归附大秦的士族等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般的中产之家,最多养上两三个奴隶就够了。但豪族动辄上百。蓄奴税堪称是对上层阶级一把精准的镰刀,可以有效限制豪族对人口的荫蔽。大秦国宪里写的永不加赋,是说永不加田赋,没说不准加税……反正最终的解释权在杨峥手上。“会不会造成民间动荡?”索靖出身士族,知道此税的厉害。“动荡?朕倒要看看谁敢动,谁敢荡!”身为开国皇帝,连他娘的一个蓄奴税都不敢收,还当什么皇帝?杨峥若是不敢向利益阶层出手,下一代更难。豪族能赚钱,过人上人的神仙日子,不是他们他们有多牛,而是大秦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千千万万普通百姓累积出来的时代红利。享受红利,就要承担义务。这时代,杨峥也不怕他们跑路到国外。“那就先从京兆郡试征此税。”卫瓘捋了捋长须。杨峥想了想,“稳妥起见,在大朝时议一议,先放出风去。”朝会自然顺利通过。在杨峥的影响下,帝国的高层还算有些追求,心思都不在享受上,鲁芝不蓄私财,杜预、羊祜、卫瓘、卢钦、索靖等虽然出身士族,但为人低调,知道杨峥提倡节俭,一直配合。他们不反对,下面的人更没有反对的胆量。再说朝廷也不是要赶尽杀绝,只不过多收点税,每个奴仆按照价值收十分之二的税,豪族们完全承担的起。关中士民对大秦几乎是盲目支持。加上杨峥的威信,没有任何反对的理由。不蓄奴就不交税,少蓄奴少交税,对普通百姓和中产之家影响不大。至于豪族,这些年通过商路,赚得盆满钵满,也不在乎这三瓜两枣的。相关的律法也很快出炉,文学馆的学士们效率极高。汉代其实也面临过奴隶问题,设置了奴婢,明码标价,公平买卖。汉哀帝时期,还规定诸侯王以上可蓄养奴婢两百,依次往下,普通官吏三十人,西汉官吏总数在十二万人左右,蓄养的奴仆更是一个天文数字。除此之外,官府还有官奴,汉元帝时代,有臣子上书,说朝廷名下的十万官奴无事可干,不然恢复民籍。王莽谈及奴婢时有言: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奴婢与牛马住在一起……到了东汉,进入豪强士族时代,更是一路狂飙。汉末的着作《昌言》中提到:豪人之家,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朝廷根本管不了……学士们查到汉桓帝时期的人口数据,全国上下在籍人口五千零六万,有至少两百万户人家蓄奴,富户一至七奴,豪强士族十至上百,加上官奴数量,保守估计全国奴隶一千三百四十七万!这还是有据可查的。按照士族豪强隐匿人口的习性,奴隶数量还要往上翻。毫不夸张的说,整个汉朝都是建立在奴隶经济之上的。魏晋时代,连豪酋出身的石勒都是汉人豪强的奴隶!到了唐朝,更是奴婢交易的黄金时代,官府设“贱籍”、“良籍”加以管理,良贱不得通婚。其实这也符合时代发展的规律,后世西方是怎么崛起的?汉朝也专门管理奴婢的律法《僮约》,禁止奴婢饮酒,禁止私交朋友,奴婢告主人,官府不受理。文学馆参照《僮约》,制定了新的律法。最主要的一条就是保障了奴隶的生命权,杀害、残害奴隶者,处以流放或者罚没家产。奴隶杀主,则为十恶不赦之罪,斩立决。奴隶告主,官府可以受理。朝廷设奴籍管理所有私奴和官奴。除此之外,杨峥还特别加了一条,严禁汉民为私奴。要奴隶可以,去奴役外族人,兔子还不吃窝边草。蓄奴税和奴法在京兆郡推行,基本没有什么抵抗,民间异常的配合。大量高车、鲜卑、嚈哒沦为奴隶。不过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无所谓,以前在部族中日子过得也没比奴隶强多少,入了奴籍之后,家人可以得到一大笔钱粮,过上吃饱穿暖的日子,自己也有条活路。这时代的人对奴隶并没有多抗拒。朝廷对奴隶管理严格,三年一期,三期之后,私奴和官奴一样,转为治民。可以继续为主人家服务,不过关系就转为雇佣性质,成为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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