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在美国获得成功,雪兰这两年来付出的辛苦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她几乎从早到晚对着打字机,所以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让两部书大获成功。当然她的成功离不开布兰妮,这个女人让人佩服的地方不是她像男人一样能闯荡事业,而是她有一种寻常人难以企及的精力,她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工作上,哪怕出门吃饭也是为了谈生意。
一本书想要流行起来,少不了背后的推广,只要推广的好,哪怕书的水平有限,也可以造成很大的轰动。布兰妮就是可以推动流行的人,只不过她比其他书商走运的地方是,她遇到了雪兰,而雪兰有实力,她让流行长久存活,而不是转瞬即逝。
可是这段日子,雪兰几乎跟布兰妮陷入了冷战,因为华夏爆发战争的缘故,雪兰连续停更了几个月,而这是布兰妮最不能忍的。
这天,布兰妮终于从雪兰这里要到了手稿,连续数月的战火也终于停息了。
王程彦目送布兰妮离去后,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说:“她可真吓人,我还以为你再不给她稿子,她就要吃了你呢。”
雪兰也松了口气:“以前我挺怕她,因为她总是冷冰冰的,说话的口气又高高在上,傲慢到让人难以忍受。不过相处的时间久了之后,却觉得她对我挺宽容的,一连几个月都没给她稿子,可是她竟然一次也没有用合约来威胁我。”
王程彦惊讶地看着雪兰:“我听到你们在房间里吵得房顶都快飞出去了,竟然没有吗?”
雪兰歪歪头说:“也许她怕名声不好听吧,我也不知道,总之这次的事情很对不起她,不过我又没闲着,只是迟些给她而已,她完全可以直接集结成书。”
王程彦想了想,皱起眉头说:“她给我的感觉很不好,总是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我,看得我浑身发毛。”
雪兰笑道:“别自作多情了,人家可是有钱有能力的女老板,才不会看上你呢。”
王程彦一挺胸,不服气地说:“我哪里差了,为什么看不上我?”
“人家可是女强人,开放得很,你确定她喜欢保守型的?”
雪兰这一问,王程彦的脸便迅速红了,支支吾吾道:“我……我哪里不开放。”
雪兰没有回答,只是用无声的眼神回复他。
两人当初还没圆房,来美国落脚之后,某一天晚上,两个人就准备在自己家里做点偷偷摸摸的事了。
虽然雪兰比较年轻,但是内心早就不年轻了,羞涩什么的,好像很多年前就已经跟她说拜拜了。
于是那天晚上,她洗过澡后就把自己脱光光,往被窝里一钻,招呼还没进卧室的丈夫:“唉,你快点啊!”
也许是这声‘快点’影响到了什么,他真的很快,雪兰就用手搓了几下而已,他居然就完事了,然后不光脸红,整个人都红得好像虾子一样,趴在枕头里不肯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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