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王少爷还沉浸在女朋友温热柔软的小手的触感中,对这种出格的亲密感到尴尬,甚至觉得周围的温度都升高了不少。
作为一个现实中的姑娘,恕雪兰无法具现出=_=的表情,但她的血槽真的已经清空了。
“有什么不好的。”雪兰坚决地伸出爪子,试图再去抓他。
青年却一闪身,避过了小姑娘,红着脸说:“不行,你会被说闲话的。”
其实一对年轻男女在路上牵手,在这个时代的确是很引人注目的,其引人瞩目的程度,不下于一百年后,我们在大街上看到一对男男牵着手。当然女孩子还会被送上没有家教、不守妇道、臭不要脸等等鄙夷的眼神。
雪兰快哭了,还能不能好好谈恋爱了,连手都不能牵一下,这叫谈恋爱吗?这叫吗?
“这公园又没人认识咱们,说就说呗,我才不怕陌生人说。”雪兰不依不饶地凑上去,去摸王少爷的手。
王少爷的手又纤细又修长,还有点凉凉的感觉,雪兰觉得很好摸,于是就用两只手捧住来回摸,一边摸还一边嘿嘿笑。
王少爷犹豫了一会儿,就站在原地,红着脸任雪兰摸。
他们谁也没有意识到,这情境有点像一个矮矮胖胖的好色地主老财,正抓着小妾或丫头的手在淫|笑。
淫|笑够……不,笑够了以后,雪兰心满意足的牵着王少爷的手,一甩一甩地继续在公园散步,心里暗暗算计,好了,一垒打成了,再过几次约会就达成二垒,二垒之后试一下三垒,然后就问他愿不愿意结婚。
雪兰正在脑海里把结婚提上人生日程的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了王少爷郑重其事的声音。
“兰兰,咱们结婚吧。”
雪兰……
她僵硬地看向王少爷,却见他一脸认真,没有在开玩笑的样子。
等一下,等一下,才谈一个月恋爱,刚刚牵过手而已,还木有亲一下,还木有抱一下,还没有深入了解,也不知道性能如何,这就结婚吗?
他的手却越握越紧,一脸认真地对她说:“我喜欢你,我想娶你。”
不行不行,这是闪婚啊,雪兰虽然挺感动于他的告白的,但是恋爱几天就结婚什么的,坚决不行啊,她犹犹豫豫地说:“太……太快了吧……”
在民国时代,平民百姓中,男女普遍都不用交往,直接结婚。所以谈恋爱这种东西,百分之九十的人是用不着的。像雪兰和王少爷这样看对了眼的,男方就直接去女方家里提亲了,这个谈恋爱的过程就是这个看对了眼的过程,很少会有又亲、又摸、又抱的恋爱过程,因为人们普遍还是比较保守的,不会轻易越过雷池。
所以这就存在一个误区,王少爷在决定跟雪兰交往的那一刻,已经深思熟虑过娶她的事情了。而来自后世的雪兰,在决定跟王少爷交往的那一刻,已经打定主意试试而已,不行换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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