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维汉不来便罢,如果来了,那他就死定了!
至于剩下的那些问题,譬如定制一个相同的笔记本,再在里面安装炸弹,以及如何把这个笔记本在恰当的时候与汶那允泰公文包里的那个笔记本掉包,就都是些细节问题了,对于毛人凤这个资深特务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暹缅边境,夜速小镇。
早在两天前,马富贵的特战大队就已经控制了整个小镇。
这会,马占魁正带着行动处的上百名便衣密探对整个镇子进行地毯式搜索,甚至连恶臭熏人的下水沟都不肯放过,对于敌人来说,马占魁是一条令人生厌的恶狗,可是对于岳维汉来说,马占魁却绝对是最值得信赖的心腹保镖!
马占魁深知自己责任重大,所以检查得格外小心。
“哎,占魁大哥,我说你还真是够小心的?”已经晋升上校大队长的马富贵两手抱胸,坐在镇口的大树荫下,似笑非笑地向马占魁道,“镇子里的蚂蟥都快让你们给抓光了,要我说,有那闲功夫还不如坐下来喝几口凉茶养养精神呢。”
“呵呵,老话说得好,小心总没错。”马占魁摆了摆手,旋即牵着狼狗从马富贵身边走了过去,边走边道,“总座身上可系着远征军上百万弟兄的前途安危呢,作为行动处长,老哥我可不敢有丝毫的疏忽大意呀。”
马富贵皱眉道:“可草丛里又没有刺客?”
“这可说不准。”马占魁摇了摇头,不以为然道,“别看这附近的地形不起眼,看起来连个小孩都藏不下,可越是想不到的地方,就越可能被人利用,真正的刺杀高手,往往可以从别人意想不到的地方发动突袭,当真是令人防不胜防啊。”
“要我说,关键还得靠这个!”马富贵扬了扬手中勃朗宁手枪,表情冷冽地道,“与其费那事到处搜索,还不如练好你的反应速度,真要有不长眼的刺客躲在附近试图偷袭总座,不等他开枪,我的子弹就绝对已经打爆他的脑袋了。”
说起来,特种部队的兵王看不惯行动处的特务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在特种部队这群兵王的眼里,行动处这帮便衣根本就没什么本事,却领着每个月80块大洋的军饷,比他们这群兵王还要多出10块,这让他们心里如何能够服气?
在缅甸,特种部队的兵王绝对是横着走的主,既便是美国大兵或者英国鬼佬见了那也得乖乖地绕着走,可唯独有一群人他们招惹不起,那就是行动处的便衣特务,没办法,行动处这群便衣可是中国远征军的“锦衣卫”啊!
所以,在跟马占魁斗嘴时,马富贵便也有些夹枪带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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