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本体是妓院的飘云城,怎么可能缺得了美女。这美女一多,自然是需要评选出花魁的。
花魁可以算作飘云城的镇店之宝了,不管是哪个院子都是有资格评论花魁的。不过一旦被评选上了。那不管你原来是学什么的,唱歌跳舞是必须要会的。
花魁可以不卖身。绝大多数都是不卖的,要保持“货物”的质量,但不能不卖唱不卖舞。
也就是说,飘云城基本上已经不需要柒无忧的医术了。她就算其他什么也不干,每个月出来露个脸跳个舞就行了,谁让她长得那么漂亮呢。
正因如此,所以现在柒无忧已经不在清霜那儿学习医术了,事实上,她在十六岁的时候已经被清霜评定为可以出师了,现在她每天要做的就是跟上一代的花魁学习歌舞。
这位花魁也是极美的。虽然比是比不过柒无忧的,但也绝对是能够回眸一笑百花羞,沉鱼落雁之主,之所以要从花魁的位置上退休。一是年纪有些大了,二来更是因为有一个国家的王爷为她赎身了。
这王爷也是个情种,飘云城的花魁有多贵可想而知,他对上一代的花魁一见钟情,两人相知相爱,最终他几乎花费了自己大半的资产为她赎了身。
即便这样,飘云城还是没有轻易放任,提出的要求是老花魁必须要培养出新的花魁才能功成身退。
所以这名为琴雀的花魁便成了柒无忧的老师,一教便是两年,从十六岁一直教到了快十八岁。
就在柒无忧十八岁生日的前一日,琴雀卸下妆容,身着素衣来到了柒无忧的面前。
“老师。”与琴雀相处两年,两者之间的感情也是极深的,柒无忧一直将她当作姐姐来看待。
琴雀取出一枚非常美丽的金簪,将之递给了柒无忧:“我就要离开了,就要与这个城市告别了,这是当年我的老师交与我的,她让我在出阁之日戴上它,如今我把它交给你了,明日出阁之日你便戴着它吧。”
柒无忧握紧了金簪,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
所谓出阁,便是正式接客,虽然不需要陪睡,但是献舞献曲还是要的,大约是三日一次,不算太累,也不会太轻松。而且柒无忧还可以选择入幕之宾什么的,一起喝个酒聊个人生什么的。
在含泪相拥之后,柒无忧还是不舍地告别了琴雀,那王爷已经来接她了。看着琴雀远离的背影,柒无忧又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金簪,似乎决定了什么。
“我本是一个很懒的人,本想着一辈子在这飘云城得过且过也就是了,但这一天我却意识到,自己不能一直被关在这个笼子了,我突然想要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那种感觉前所未有的激烈。”大柒无忧怀念着当年的感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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