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涵本来就因为自己工作上的事情挠破了头,然而他的麻烦才刚刚开始,叶晨状告那些煽动舆论,抹黑他人名誉的微博大V的案子,终于如期开庭了。
在华夏案件一般都是是公开审理的,也就是说群众可以旁听,但是涉及到未成年人,国家秘密和个人**的,无关人员不能旁听离婚和商业秘密的案件。
如果当事人要求不公开,那无关人员也不能旁听,即不能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了审判员、当事人、当事人的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人不能进入法庭旁听。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仍公开进行。
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到了叶晨和凌玲的名誉权,甚至叶晨和凌玲因此遭遇到了网暴,所以叶晨向法庭申请公开庭审,甚至是允许互联网进行拍摄案件的全过程,只为自证清白。
那几位微博大V,倒是想要表达反对意见,毕竟他们都属于公众人物,而且这件案子证据齐全,他们很可能会输掉官司,这会对他们的公众声望和人气造成负面的影响。
然而由于叶晨跟凌玲才是这件案子的受害人,这群微博大V的反对意见直接被法院给无视了,所以这件案子最终还是公开审理了,并且华夏庭审直播网同步直播。
庭审现场,审判长宣布开庭之后,由叶晨的代理律师,起舟律师事务所的金牌律师起舟宣读起诉书: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原告叶晨的岳母薛甄珠女士,来到原告单位晨星咨询公司寻衅滋事,对原告凌玲进行言语上的侮辱和诬陷,最终被警方依法逮捕,案发经过被晨星公司的员工用手机拍了下来,并且上传到了网上。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被告人陈某,王某………等人,通过其微博账号发表不实言论,称原告叶晨婚内出轨,原告凌玲第三者插足别人的婚姻等,大肆造谣传谣,对原告进行恶意侮辱与诽谤,当日即引发六千三百七十二次转载、二点二万余条评论以及近六十六万次点赞,涉案话题一度登上当日微博热搜榜,引发网络高度关注与讨论。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任何核实,发布虚假不实信息,造谣、抹黑原告的行为,对原告的名誉及声誉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请求法院判令一众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各三十五万元整。”
被告方代理律师李尔,看着站在原告席的起舟,心里不由得一阵气短,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两下子,糊弄一下外行绰绰有余,但是在起舟这个金牌律师面前,那纯粹就是关公面前耍大刀,鲁班面前玩木匠,就是个白给。
然而该说的话还是得说,贺涵作为幕后指使人,都已经做好官司败诉后赔偿的准备了,李尔也没必要患得患失,只是一想到自己被起舟不止一次的吊打,他感觉自己算是被贺涵跟唐晶给坑惨了,以后谁还敢找自己这个接连败诉的人打官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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