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司法体制改革使得社会更加公平正义。《*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第九部分的导语中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重要决定,实行50多年的劳动教养制度终于被废止。2014年2月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一年多来,司法改革的含金量已经开始展示出来,人民群众在公正法治上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廉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让人民享受到廉洁政治的阳光。《*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36条提出,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协调小组职能。2014年12月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审议通过了一个意见和三个办法,即《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通过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惩治**,人民群众获得了廉洁政治的阳光。
就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让孩子们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42条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部属高校要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到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确保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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