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临死亡的窒息让我拼命地喘气,我终于逃离福克斯高中。一整堂生物课,那短短的数十分钟内,我用尽此生所有力量,去抵抗贝拉斯旺这个女孩带给我的诱惑。
鲜血,人类的鲜血,在我脑海里沸腾。我听到家人的声音,他们在呼唤我,爱丽丝看到我离开,因为我的车子已经飙往西雅图的路上。
我不给自己任何反悔的机会,虽然在路上的时候我后悔了无数次,我的本能驱使着我返回福克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情,我可以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找到无数个机会杀掉贝拉,她的血液将给我带来巨大的满足。吸血鬼的本性在教唆我,我不用杀掉一个教室的见证人,只需要在那个女孩回家的路上,一段偏僻的地方,我跑路的速度可以追上她的车子。
我就是一个杀手,一个天生而优秀的杀人凶手。我知道怎么捕猎,藏在我心里的恶魔正在嘲笑我。我不能将伊莎贝拉杀了,也不给自己这样的机会。
甚至我庆幸我家人的注意力都被凯厄斯吸引过去,我不想让他们发现我曾经失控过,这让我非常挫败,我的软弱简直就是羞耻的无能。
如果克莱尔知道我杀了她的表姐,我们会彻底决裂,我已经欺骗了她,不能再夺走她亲人的生命。
可是我却无法真正控制自己渴望鲜血的**,我花费数十年才克制住那种肆无忌惮的欲求,却被那个新来的转校生仅用一秒钟就毁掉。我的眼睛,我的嗅觉,我的身体,我的生命已经记住她身上的香味。无法摆脱,她轻而易举地控制了我的理智。无论我逃到哪里去,只要我不再抵抗自己的本能,我都会念念不忘地去追逐这种味道。
如果她只是一只麋鹿就好了,那样我就不会因为杀了她而感到愧疚。
有那么一刻我是如此憎恨着她,但是在下一分钟我憎恨的却是自己。
我没有回家去,也没有跟任何人告别,他们的事情已经够多了,我不想再因为我的无能而让他们更担心。我逃离了福克斯,逃离了西雅图,我前往阿拉斯加州,如果可以我其实更想逃离美国,或者前往加拿大。不,我还是逃离地球,跳到太阳风暴里焚烧,才能洗清我大脑里的残忍渴求。
到达阿拉斯加后,在拜访我的朋友坦尼娅她们之前,我进入大德纳利地区,在这个广袤无边地方,冰雪与短暂的日照让你的视觉感到极端的寒冷。
我抛弃所有交通工具,急速在雪地上奔跑,风在耳边呼呼地响,白色的雪末灌入到我的衣服里。我看到了阿拉斯加山脉,看到了麦金利山峰,所有的景色都被零下几十的温度给冻结了。
我丢掉了自己的鞋子,它们已经被我的速度给踩烂掉。赤着脚,我更像是一头野兽。这里不会有人类,游客不会在冬季进入到德纳利森林公园。你不会看到拉着雪橇的狗,或者看到迎着暴风雪的直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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