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真能干,也不至于靠茉茉帮衬了。”
刘枝把搓洗干净的筷子放到黄知秋面前的水盆里,又拿起碗开始涮,“你家茉茉成绩这么好,上大学那是妥妥的,小凌沉稳踏实,对你也孝顺有加,还这么有本事,你啊,可算是熬出头了。”
黄知秋对凌川的第一印象就挺好的,随着这些日子的相处和了解,她对凌川这个女婿的满意也是与日俱增。
不过面子话还是要说几句的,“大嫂,家勇也挺不错的,有担当,对清荷也好,每年回来都不忘给你和大哥买东西。对了,清荷和家勇什么时候回来呢?”
“应该就这两天吧。”
堂屋里,云茉将之前在镇上买的红纸拿出来,用剪刀裁成长宽80*60公分左右的长方形,然后用毛笔蘸着墨汁手写招工启事。
其他黄家人围在旁边看云茉写字。
云茉写得很快,行云流水,笔走游龙,但却一点也不潦草,一笔一画都清晰工整。
“茉茉这字写得真是好。”
云茉边写边回,“还行吧,能看得过去。”
这话她倒是没谦虚,她的书法造诣也就能唬得住外人,在真正的书法家眼中,她最多算是小学生水准。
黄清宁笑嘻嘻道:“表姐,你毛笔字写得这么好,这过年的对联,干脆就你来写算了。”
云茉笑,“可以啊。”
你说巧不巧,她上辈子之所以练书法,还真是为了写对联。
也不知是这具身体不行,还是许久没练了,才写了两张招工启事,她的手腕子就酸软得使不上力了。
她放下笔,准备休息十分钟再写,凌川忽然拿起她搁下的毛笔,在新的红纸上写起来。
看着饮蘸墨汁的笔尖下一个个遒劲有力的行楷字,云茉是真的有点被惊艳到。
“凌川,你学过毛笔字?”
凌川边写边回,“我外公是私塾先生,小时候教过我和大哥写大字。”
可能是生疏的缘故,凌川一开始写得比较慢,但写完了一张后就开始渐入佳境,不仅速度提了上来,字迹也更加的漂亮和舒展。
等凌川一连写了三张后,云茉接过笔继续写。
就这样,两人轮换着,用了近一个小时,终于写完了十张招工启事。
—
第二天起床后,云茉直接去了柴房,将晾在干稻草上的招工启事收起来。
收的时候,养在柴房里的两只小土狗围在她有脚边“嘤嘤嘤”的叫唤。
自从把两家小家伙买回来后,平时都是杨杏花在照顾,不过显然两只家伙还记得云茉的味道,小尾巴摇得特别欢快。
趁着柴房里没人,云茉蹲下来,心神微动,手心便如露珠一般沁出一些灵泉水。
“嘤嘤嘤~”
两只小土狗争先恐后的想要凑上来喝,结果脑袋碰脑袋的撞到一起,撞了个四肢朝天。
由于身体过于肥胖,四肢又过于短小,好半天都爬不起来。
云茉被两只小土狗奋力翻身的模样逗得乐不可吱,这时,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
她转过头,看见是凌川后,下意识支使道:“你帮我倒半碗水进来,要温水。”
“好。”
凌川很快端半碗温水走进柴房。
云茉将手心里的灵泉水滴入碗中,放到两只小土狗面前。
哪知两个小家伙争抢得太厉害,直接把碗都撞翻了。
云茉半点没客气的给两只小家伙,一只一个大响崩,“喝个铲铲,这下都别喝了。”
两只小家伙歪着圆滚滚毛茸茸的脑袋,愣愣的看了她一会,随后埋头去舔地上的水。
------题外话------
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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