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是来的太晚了?「莫霄煜把布袋里的调料一样一样的往外拿着,然后对着林菲粤说着。
「没有,柳大哥,我无事,便提前出来了。」对于自己家里的事情,林菲粤可没有要跟外人诉苦的意思,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未婚夫。
林菲粤按照比例,把所有的调料都分装了出来,然后让莫霄煜烧火。
「柳大哥,这个一定要小火,然后匀火,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林菲粤说着。
「好。」莫霄煜是林菲粤怎么说,他便怎么做。
他看到林菲粤一样一样的放进锅里,然后一点一点的翻炒着,没想到,味道越来越香,越来越浓。
「那个,菲粤?」莫霄煜一直没有开口叫过林菲粤,林菲粤一听到莫霄煜叫自己的名字,怎么都觉得有些诱惑力了,怎么突然间觉得自己的名字这么好听呢!
「菲粤?」看到发愣的林菲粤,莫霄煜又叫了一声。
「柳大哥.....怎么了?」回过神的林菲粤,感觉自己的脸微微发烫。
「那个,我想知道,你这是在做什么?」莫霄煜开口问道。
「这个叫火锅底料,这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不管是炒青菜,还是炒肉,都是超级好吃的。」林菲粤笑着说着。
「哦。」莫霄煜憨憨的说着,不过他还是不知道这到底是是什么,只是看到了是各种调料炒在了—起。
「呵呵,一会我做出来,你尝尝就知道这个底料的奇妙之处了。」林菲粤笑着说着。
「好。」莫霄煜安安静静的烧着火,林菲粤这边大力的翻炒着,随着底料越多,翻炒的东西便越多,林菲粤这小身子骨,虽然瘦小,但是常年干活,所以力气还是蛮大的。锅底料炒好了以后,林菲粤拿了个盆子,装了起来。
林菲粤剁
了了五只兔子和五只野山鸡,然后烧开了水,把野兔肉和野山鸡肉分别过水焯了一下,然后用油把底料炒香,把肉放了进去,先是大火烧开,然后小火慢炖,肉香的味道越来越浓,莫霄煜在一旁闻着不用吃都知道一定好吃,这么看来,去镇上卖,定是可行的。林菲粤拿出了一个大碗给林霄煜盛了出来一些,想着先让让他尝尝。
「柳大哥,你尝尝,味道如何?」林菲粤有些紧张的问道。
「好吃,有种麻麻的,辣辣的,吃了一块,就想吃下一块,这是我长这么大,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柳林霄煜这是第一次吃东西的时候说话。
「柳大哥,这些东西,如果拿到镇子上卖的掉吗?」林菲粤野兔和野山鸡都只炒了一半,怕卖不出去,会坏掉,其他的抹了盐巴,明日再做也是可以的。
「我觉得是可行的,我平日里在镇上读书,也吃过不少的酒楼,他们做兔肉还有野山鸡肉,都没有你做的这么好吃。」莫霄煜夸赞的说着。
「那我便放心了,要不我把背篓留下给你,你好把兔肉放进去,背到镇上去卖?」林菲粤担心莫霄煜没有家伙式来背肉去镇上,所以问道。
「房里有一个大的背篓,我放到那里,然后背下山就可以了,你的背篓你还是背回去吧。」莫霄煜知道这小背篓虽然看着不起眼,但是一般人家也是必不可缺的。
「好,那便劳烦你了,我先回家了。」林菲粤把灶台收拾赶紧,便赶紧先走了。
莫霄煜也赶紧把放肉的罐子,放到了背篓里,一背起来,这才发现,有些重,不过自己还能承受,背着背篓也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