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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暗夜杀鸡

叶寒风领着队伍直接无视他们,径直走到一个马厩旁。

有商机自然就有追逐利益的商人。马厩是商人开的,不过,他们即便是开在成为,也必须给交税,听说价格不菲,而且并不是谁都能在这里开马厩。眼下只有三家正常营业,甚至他们都不避讳,直接把背后势力的旗帜挂了出来。分别是第一家族,第二家族和佣兵公会。

叶寒风走进佣兵公会开的马厩,出示狂龙佣兵团徽章,登记之后,领了十匹老战马。至于为什么是老战马,租金便宜,能省则省。

马厩对面的酒馆。

饿狼佣兵团团长尼古丁早已经等得不耐烦,叶寒风还在领取战马,从马厩里出来一个人,笔直的走进酒馆。

“那个就是狂龙佣兵团团长叶寒风,其他九个是他的团员。”

尼古丁点了点头,丢出一枚银币,头也不回:“滚。”

看着叶寒风的队伍,尼古丁大为失望,对着做在对面的人说:“肥猪头洛克亲自找老子,还以为是什么棘手的货色,靠,简直是侮辱老子。连铠甲护具都配不起,这是哪门子佣兵团?老二,你走一趟,把他们的脑袋给我送回来。”

饿狼佣兵团一把手是尼古丁,二把手就是对面之人,名叫佛朗,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砍人脑袋,佣兵界给他取了一个屠头外号,是一个谁都不想惹的人。

“大哥,”佛朗越看叶寒风的队伍,越不看好:“随便派几个人都可以弄死他们。”

“老二,你还是走一趟,洛克虽然不怎么样,毕竟是给我们卖情报的主,就当给他一个面子,走个过场。”

佛朗觉得很有道理,当即起身:“大哥,稍息片刻,我去去就回。”

尼古丁也不在意,挥了挥手,仿佛已经看到任务完成,心情大好,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佛朗走下酒馆,伸手一朝,酒馆中立刻站起来二三十人,一个个不是披甲就是铁甲护身,装备堪称豪华。

“都起来干什么?”佛朗不乐意了:“去那么多人,岂不是让人笑话?你们五个,跟我走。”

佛朗带着五个手下,出门骑上高头大马,追杀叶寒风等人。

老马识途,关键时刻能救人。但,老马终归是老马,体力不行,脚力不行。

狂奔三里,胯下老马已经喘息不止。叶寒风不得不放缓马速,心里连连摇头,本打算日落之前感到格兰之森营地,眼下只能走夜路。抵达格兰之森营地休息一夜,明日一早进入格兰之森。

肯塞尔城离格兰之森很近,对于繁荣的商贸造成极大的威胁,所以,才有了格兰之森营地,其作用是挡住格兰之森,以免魔兽流窜,袭击商旅。很自然的,佣兵们就把格兰之森营地当作进入格兰之森的桥头堡和庇护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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