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则当然是为这个人的长相而顿住脚步。
对方的脸和五官已经不是好看与否能形容的,望上去二十出头的年纪,容华似玉光彩无双,衬托着身上那件至为普通的衣服宛如华服,而最诱人的则是那对双眸,可以形容为深邃无波,又可以形容为暗藏千山万水。
“你是孝哥儿身边的?”那人率先开口,目光只望向仝则的脸,却问,“你的衣裳和别人不大一样。”
仝则微微一愣,想起那日手痒,嫌身上的标准制服腰身宽松,便亲手改了改,将直上直下的短衫变作收腰款。
可这么长时间过去,并没有人发现,不意居然被这个陌生男人一眼瞧了出来。
想想也是无奈,他略微有点汗颜,说是职业病也好,然而这类自恋矫情的习气还真难改,时不时总要得瑟发作一下。
不过既然被识破,他也就坦然承认,点了点头道,“您是府上的客人?前头宴席还没散,小的送您过去如何?”
拿不准此人是否迷了路,仝则于是客气的提问。
那人一笑,“我跟裴家人很熟,常来这府上,不过是出来透透气。”
这是托词吧,但凡宴席上消失还没人找的主儿,在社交场里多半都是不被重视的角色。
可那人负手站着,意态很是潇洒的继续说,“小孩子是有些粘人,孝哥儿还算懂事可爱,只是平时被溺爱的有些过了。”
仝则猜测他应该看见了方才裴熠撒娇的那一幕,心里觉得这人有些求全责备了,“小爷年纪还小,正是无忧无虑的时候,做事是会发乎本心。”
“你看上去年纪也不大,今年……”那人轻轻眯了下眼睛,“有十四?”
眼光够毒辣,可惜他注目间透露出的信息,让仝则不大舒爽,他读得出来,那人分明就是在说,你也只是个孩子而已。
被一个年轻人这样看待,两辈子加起来足有四十岁的人很不服,仝则笑了笑说,“小人已快成年,再没有无忧无虑的机会了。”
那人定定看着他,“又或者是际遇不同,你为何做仆婢,是家里出了事?”
这一问,让仝则疑心此人是不是认得此身原主,惊慌一闪而过,他忙宽慰自己,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他没有原主记忆,要是碰上从前熟人,也只好装失忆含混糊弄过去,反正父死家败足够引发精神失常,神智混乱。
见他迟疑,那人温和地问,“我的话,让你想起了过去的事?”
“不是,”仝则摇头,笑得颇有几分没心没肺,“前尘一场大梦,老实说,小人都已经忘光了。”
他说话间,微微抬着头,眼神清澈坦荡,笑容明媚洒脱,那人看了片刻,似乎赞赏地点点头,“人是该不断向前看。”
说罢一笑,转身迈步往前头去了,仝则想了想,作为府内下人还该送客人一程,便也举步追了上去,错后半步走在那人身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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