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疏跌跌撞撞地进了邑主府的内室,里面漆黑一片,他左摸砖右踩板,好不容易才找到了置于案台的灯芯。
烛火亮起,他才发觉身边素衣飘飘的人影。
“别躲了,”
沈知疏对这人的出现习以为常,“我早就看见你了,小伍。”
“看见了又如何,你眼睛恢复不了,何曾细细致致地看清过我?”
那抹素色在他的视野正前方落定,肤色透白,和歧寿同出一脉。
“我是眼神不好,不是瞎。”
沈知疏别过脸,“今日你哥哥设宴,方才怎么不出现?”
“那些外乡人有什么好看的。”
妍伍见他不看自己,登时不乐意了,直接上手捏住他的下巴,“把脸遮成这样做什么?故弄玄虚。”
说着,沈知疏脸上的长巾被一把扯下,清俊的面庞微微映红,嘴唇微抿,怒意横生。
“这不是没疤没痕嘛,遮什么遮。”
妍伍舒心了,“我还以为你真成了丑八怪,我可不愿意和一个丑八怪共居一室。”
“这个你放心,”
沈知疏丝毫不惯着她,“我们彼此彼此。”
妍伍弯眉扬起,“既然你脸上什么事也没有,到底为什么遮遮掩掩的?”
“躲人。”
沈知疏想起自己来这儿的目的,将那被酒水打湿的袖子抬起给她看,“我是来更衣的,你别待在这儿。”
“我当然得待在这儿!”
妍伍得意一笑,变戏法一般从身后推出一锅香气扑鼻的烹肉,满满当当地盛放在手工编织的精美竹篮中,那竹篮制艺精巧,更衬托出亨肉色泽鲜明诱人,令人欲罢不能。
沈知疏恍若被定住了,方才在宴席上一口鲜都未品尝到,已够他锤头顿足许久。这次美食离他仅仅咫尺之距,他怎能不为其倾倒。
可是,为什么会这么香啊!
“别硬憋着了,也不怕憋出个好歹来。”
妍伍嗔怪一声,体贴地将一对竹筷递给他。
沈知疏口不嫌体也正直,接过竹筷就朝那锅肉扑了过去。
鲜肉入口,唇齿留香,沈知疏仿佛置身于美食的仙境。他细细品味着每一口,感受着肉质的嫩滑和调料的交融,每一次咀嚼都让他感到无比满足,仿佛所有烦恼都被这美味所驱散。
“这是什么肉?”
沈知疏不免好奇,这种鲜嫩的肉质,究竟是….
“寻常的野狼肉而已,妙的是这佐料。”
“什么?”狼肉?沈知疏抬脸,一缕不可置信的神情浮现在他眼中。
“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们柳都人就是喜欢吃狼肉,它和鸡肉鸭肉有什么区别?”
沈知疏放下筷子,一丝不苟地用方巾擦拭嘴角,随后用厚重的锅盖将它掩得严严实实。
“方才是我饿急了,才吃了你们的野狼肉,抱歉。”
“好好说话!”
妍伍眯起眼,“吃干抹净了还卖乖,你把我当什么了?把我们邑主府对你的优待当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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