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大食国的连裤袜走私其实刚刚开始,还没有形成规模和产业。
马上就被去年一波缉查给打懵了,今年刚刚要恢复,又被大食国发现,直接连根拔出了。
如果这个产业持续下去,如果真的有人持续供货,洛希尔的青楼也能开起来。
那么以后每次贩奴,捎带几百甚至上千件货,再自己去泰西销售。
那利润可能就超过贩奴了,而且完全属于他自己。
所以,按照潘世恩的说法,大食国在走私活动中的损失,价值远远小于他的船和奴隶。
如果是现代社会,当然是不可能直接没收这些船和货,但是在大明就属于常规操作。
大明对泰西哪些国家都属于“不可抗力”,更不用说这些普通商人家族了。
甚至泰西各国还得担心,大明以此为借口找他们麻烦。
至于安姨,只能用她的新罗马茶行来抵罚款了。
安姨的属下,洛希尔的家族仆人,作为从犯,同样协同走私了数百件商品。
潘世恩的建议是一同枪毙。
洛希尔从天竺人中选出来的那些少年,以及帮他带货的那些普通天竺人,每个实际只参与了两次行动,每个人具体只携带过两件货,还是被洛希尔胁迫的,但是也确实是从犯。
潘世恩的建议是终身管制劳教。
吕弗雷和顾瑞不知道洛希尔是竹忽人,也不知道洛希尔在走私,并未参与走私活动。
潘世恩的建议是处以一般力度的罚款。
最后是关于参与人员的奖赏的请示。
其他参与人员基本都只是参与,所有人都直接分个三等功,只有傲雪特殊一点。
按照潘世恩的说法,“傲雪女士小心隐忍,与走私犯虚与委蛇,随其深入虎穴。
“确认了走私核心人物的身份和位置,机智果断的处置了突发情况。
“确认了最为关键的走私方法,在这次大规模走私桉的调查和侦破过程中居功至伟。
“建议直接赐予大食国公民身份,同时奖赏十到二十金钞。
“聘为大食国锦衣卫便衣成员,享受队长待遇,继续暗中缉查警备走私活动。”
朱靖垣看完之后比较满意,回复潘世恩可以这么处理,傲雪的将近可以给二十金钞。
二十金钞就是一千银钞,相当于后世十万元,这种功劳奖赏十万元不算多。
但这本身就是自己给她安排的任务,所以给这么多奖金也不算少了。
朱靖垣知道傲雪喜欢钱,不然也不会倒卖福利商品,关键倒卖之后还马上就花掉了。
朱靖垣对手下本来就大方,现在就在自己觉得合适的范围内,把数额尽可能往上抬。
朱靖垣另外写了份电报给傲雪本人,指示她可以去泰西地区了,可以从伦敦或巴黎开始。
去泰西卖“简包”、“原厂”、“无标”、“瑕疵”品,实际上就是官方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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