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珲回到自己的宅院,首先就去翻找正房西侧的两个高大的博物架。在他印象中,其中有不少的猛禽或者美丽的鸟类羽毛。
其中少部分是他自己在坊市上淘的,大部分是别人投他所好送的。自从得知了还有人专门为此去猎杀具有美丽翎毛的鸟类,舒珲便再也没有接受过这种礼物。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真是造孽啊。”等敖广从架子倒数第二层取下一个装有长长短短五颜六色大约三十多根翎毛的漆罐时,舒珲不禁暗道一声罪过。
古往今来,有多少珍禽异兽因为它们美丽的皮毛或者兽角而惨遭灭绝?在舒珲看来,一切只为喜好而发生的猎杀都不是正义的。
“不过我这羽毛笔一提出来,肯定有很多无聊的文人会搞出些名堂来。要么会说某种无辜的鸟儿羽毛尤其有逼格,要么会说从活禽身上生生拔下的翎羽写的字更加精神……”
“对不住了啊禽兽们。”
这种事情是肯定会发生的!但是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自然界就是这样弱肉强食,舒珲对此没有什么抵触,他担心的只是一些无谓的杀戮。
“正常情况下,作为家禽被屠宰的鸡鸭鹅已经完全可以满足羽毛笔的消耗,毕竟一支笔可以用很久。但是要尽量避免前面考虑的那些无聊人士搞事情。”
舒珲摸了摸下巴,禁止拔活禽翎毛这点其实很好实施,如今自己也算是救苦救难的神明了,这点要求没有人会忤逆自己。
至于最为不逊的那些喜欢标新立异搞脑洞的“发明家”,自己有必要在羽毛笔流传开来之前提前制定出最高标准才是。
舒珲在一堆翎羽之间挑挑拣拣,突然心里一动,从中抽出一根约莫三十厘米长,黑白相间并具有少量褐色斑点的翎毛来。
这是一只成年雀鹰的左翅第三根翎毛,一般来说也是它最长的一根翎毛。其外观大方漂亮,羽支整洁,羽轴强韧,羽柄密实,不经脱脂放置近两年也不见发出异味——当然也可能是异味早就挥发完了。
它的尺寸尤其适合用来书写。加上原主人猛禽的身份,比毛笔中的狼毫要显得更为尊贵,可以很好地满足小部分人渴望各处都能高人一等的心理、
更为关键的地方在于,雀鹰虽然抓捕不易,但其实数量不算稀少。它的体型虽然不及鹰一般庞大,能够袭击家禽和幼畜甚至小孩,但是对于家禽幼崽的威胁却比鹰更大。
加上其在平原和丘陵地区远大于鹰的数量,可谓农人的眼中钉。舒珲将矛头指向这种猛禽,可谓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这种雀鹰俗名鹞子,不过跟鹞鹰并不是一回事,它的体型比起鹞鹰也还是要小一点。对于文人来说,舒珲力推雀鹰的翎羽作羽毛笔中的上佳珍品要比其他禽类更加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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