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奥斯卡颁奖典礼提前一个月进行之前,大部分冲击奥斯卡的作品会在十二月上映,因为刚好可以挣三个月的票房,用这笔钱支付打广告的费用。现在。奥斯卡提前了一个月,这也就意味着作品的发行时间也将提前到十一月,那么九月份举行的多伦多电影节就成为了首映合适的地方。多伦多电影节会有数不清的美国媒体——这就是多伦多比威尼斯占优势的地方——来到这里,平均有超过一千五百名的记者,会对电影进行合适的报道。其后,电影再安排北美上映,顺利冲击奥斯卡,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从多伦多电影节后的大奖“人民选择奖”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属于观众的电影节。
1987年。全球著名的影评人之一、普利策奖获得者罗杰-埃伯特从多伦多电影节发回报道。开篇第一句话是“据说多伦多有着世界上高的人均观影程度,而电影节进行了五天之后。我开始相信了。”十年前,第一次参加戛纳电影节的他,在卡尔顿酒店结识了一位朋友。这是一个留着大胡、带牛仔帽和抽古巴雪茄的男人,他热情地邀请罗杰-埃伯特去参加当年九月份举行的多伦多电影节。
这位达斯蒂-柯尔是多伦多电影节的四位创始人之一,他自称是一名房地产商,但真正的工作似乎是结交每一个人。他在当年的戛纳还邀请来了“洛杉矶时报”、“纽约日报”、“村之声”等几家美国权威媒体的影评人,这些人都是他的朋友。当时加拿大已经有了一个颇具国际影响力的蒙特利尔电影节,加拿大媒体对多伦多反应相当冷淡,几乎没有人进行报道。然后,达斯蒂-柯尔借助着自己的朋友,却让多伦多电影节从一开始就在美国媒体中造出了声势。当然,当时的所有人也想不到多伦多如今的规模。
无论在多伦多、圣丹斯、戛纳或者某个亚非拉电影节,在美国媒体中你都能看到许多带着一顶特制银色牛仔帽的人们——这意味着他们都是达斯蒂-柯尔的朋友。这些人中甚至包括着大名鼎鼎的韦恩斯坦兄弟。
达斯蒂-柯尔和他的朋友们,本着分享的精神,创立了多伦多电影节,这也使得了多伦多成为了观众们尽情分享对电影热爱的天堂。
1979年,多伦多人民选择奖颁给了“佳男孩(bst波y)”,它终获得奥斯卡的佳纪录片,这是人们第一次察觉到多伦多在发掘影片上的潜力。1983年,又一部多伦多人民选择奖“大寒”成为北美票房黑马。次年,科恩兄弟带着“血迷宫”在多伦多横空出世,这部影片被认为标志着美国独立电影时代的到来。但是,当时却是四处碰壁,一直到了多伦多找到发行商。而当时,要到第二年,圣丹斯举行了第一届号称独立电影天堂的电影节。韦恩斯坦兄弟也尚未涉足独立电影领域。1989年的迈克尔-摩尔的纪录片“罗杰与我”在多伦多获得人民选择奖,引发了大制片厂之间的出价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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