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格莱美在没有互联网包围的环境之下,受到整个收听群众的影响相对而言是十分轻微的,所以评委们总是从专业的角度对音乐做出评判,然后将真正的优秀音乐推荐给广大的歌迷。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公告牌、“滚石”网络版都可以让人们了解到最新的资讯,而后来is的崛起更是让人们拥有一个平台去搜索自己喜欢的音乐,更不要说y、脸书等社交网络兴起之后,群体聚集在一起的优势被逐渐放大:人们可以轻易地从拥有相同音乐爱好的网友那么搜寻到自己喜欢的音乐。
于是,商业越来越商业,小众越来越团结。
在这种情况下,格莱美的指南作用就越来越不明显,人们不再通过格莱美来搜寻优秀音乐了。如果格莱美不选择歌迷喜欢的音乐,反而会容易失去观众的瞩目。不得已之下,格莱美也开始收集各方各面的资讯,希望能够用大众所喜欢的音乐来吸引关注。这种情况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格莱美的商业化元素越来越多,有人气有销量有商业成绩的音乐逐渐在格莱美占据了主流。
其实格莱美的位置也十分尴尬,如果从指导聆听的角度来讲,现在的年轻人根本不需要格莱美评委们的指导,即使格莱美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最有影响力的音乐典礼,但对于年轻人们来说,却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格莱美的资讯不是新鲜的,它每年的奖项颁发甚至还具有滞后性——比如说泰勒一斯威夫特明明是2006年出道的,却因为报名时间的划分关系,成为了2007年的新人,进入了第五十届格莱美的争夺,这种时间差在格莱美上数不胜数。不仅有些之后,就连权威性都被越来越多被人质疑。
比如说去年“四”这张堪称经典的佳作,能够横扫综合类奖项,却在单项部门内一奖难求,这种情况实在是有些荒谬可笑。
但是格莱美并不会因为“指导聆听”权威性的遗失就没有了价值,因为它还具有制作层面上的指导意义,对于那些唱片工业领域的老板和制作人来说,格莱美的奖项都值得大家好好琢磨个中原因。
比如说年度最佳制片,其中的录音混音技巧都是值得大家学习研究的;比如说年度最佳歌曲中,一首优秀歌曲的制作技巧已经它和时代背景的融合,都是有参考价值的。四大综合类奖项都有属于自己的特殊意义所在。
可问题就在于,无论是聆听指导还是制作指导,如果格莱美只专注于专业,对于人气、销量方面并不注重,那么指导的意义势必就将会被削弱,乃至无人关注。简单来说就是,格莱美的举办也是要huā钱的,没有了收视率没有了关注度,那么颁奖典礼找不到赞助商,也就办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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