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考夫曼为了改编剧本,来到了纽约寻求苏珊-奥尔琳的帮助。查理的人生因为改编剧本的过程而变得越来越古怪,他和唐纳德相互嫉妒,好像一对分裂的人格。而苏珊-奥尔琳却似乎在她小说的主人公约翰-拉罗歇身上找到了她期望已久的激情。
在改编剧本的过程中,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开始产生奇异的冲撞。当一个编剧改编一部小说的企图被变成电影,就是这部电影的出发点了。
听完查理-考夫曼的描述,埃文-贝尔对于男主角倒是多了一分兴趣,这个角『色』需要一个人分饰两角,绝对是一大挑战。不过埃文-贝尔也知道自己目前演技还在学习中,单单演好一个角『色』就需要耗费他的全部精力了,更不要说在一部电影里分饰两角『色』。在这一点上,埃文-贝尔很有自知之明。
所以,埃文-贝尔只是在脑海里略微品味了一番,就直接把注意力放到了配角约翰-拉罗歇身上,这也是理查-考夫曼希望埃文-贝尔挑战的角『色』。
“拉罗歇是一个什么样的痞子?”埃文-贝尔问出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等于没有问,因为空泛得无法想象,也是接下这个角『色』的演员所需要构思的问题。但埃文-贝尔如此问,主要是想知道,在编剧查理-考夫曼心中,对这个角『色』的基本定位是什么。
“贫穷、潦倒、小偷、流氓、不折手段,准确来说就是个小小的坏蛋,没有做什么大坏事,但偷鸡『摸』狗的事没有少干。”查理-考夫曼简单地描述中,用一系列的形容词,将这个角『色』的形象勾勒出来,“对了,他在一场车祸中丢失了他的门牙,不过他可没有钱支付牙医的费用去补牙。”
伴随着查理-考夫曼的描述,埃文-贝尔在脑海里一点点将约翰-拉罗歇这个人物塑造了出来。也许头发『乱』糟糟的,许久未曾打理,一件脏兮兮的t恤加牛仔裤就是全身的家当;额头和眼角的皱纹不仅凸显了年龄,也是年轮留下的印记;漏风的牙齿让他在谈话时时常遭受别人嘲笑,但他绝对不会吝啬用自己的拳头给这些人一点教训;不务正业,不想着好好挣钱,只想着利用旁门左道大挣一笔。这是一个生活在底层的人物,正如埃文-贝尔在布鲁克林见到的无数邻居一般。
当这个角『色』在埃文-贝尔脑海里勾勒出来时,他不由笑喷了出来。这个形象,距离他真的是太远太远了。“白夜追凶”之中的威尔-多莫睿智、风度翩翩,是一个可敬的正面形象;而这一次,虽然不是罪大恶极的坏人,但也显然不是什么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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