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领袖,如果连这点身先士卒的勇气都没有,那还干个屁啊?
虽然说篮球队不是社团,但义气这种东西还是要讲的,不然人家凭什么跟着你干?而且当老大的,小弟遭遇危险,你不冲上去罩着人家,人家怎么服你?
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但是勒布朗詹姆斯却并没有这种意识,所以他并不是一个优秀的领导者……他的队员也永远不可能在他的指挥下形成真正的虎狼之师!于是,更多的时候,他们只能依靠实力或者手感赢球,而没办法依靠气势来战胜对手!
气势这种东西很玄妙,但他的确存在。一支球队如果有了凶悍的气势,在战斗力上是会有一定加持的……就好像是当年的活塞队!
当然,如果这种凶悍的气势没有得到掌控,或者说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人进行压制,那么必然会出大乱子……这就好像是当年的步行者……当初他们是总冠军的有力竞争者,但由于阿泰斯特那档子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随着雷吉米勒的黯然退役,再加上小奥尼尔的伤病隐退,到现在还在烂队的行列挣扎,短时间内是没有办法再恢复元气了!
莫威廉姆斯很快就持球来到了前场,然后他看见勒布朗詹姆斯并没有单打萧洒的意思,便启动了自我攻击模式。
他将里昂鲍维叫了出来,给他做了一个掩护,而就在他利用掩护试图甩开雷蒙德费尔顿的防守时……啪!
莫威廉姆斯只感觉身后冒出一只手来很猛烈的打在了自己的篮球上……他的感觉很正确,这只手是费尔顿的,他将篮球打飞了出去。
飞的方向是往里面走!
就在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这个失控的篮球时,杰弗里斯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杀出,抢在了安东尼帕克之前将篮球用力往前场一甩……动作很挥洒!
而更加挥洒的事情是雷蒙德费尔顿早就往前场狂奔而去了……好像有心灵感应似的,更像是早就排练好了似的。
所以,很快的雷蒙德费尔顿就抢先接到了篮球。
然后他朝着禁区急驰而去,但与此同时勒布朗詹姆斯已经放开了跑,猛烈的追防了上去……他的速度很快,就好像是飞驰的霸王龙。
他觉得这一次一定可以像之前经历过的无数次一样……轻松的将对手的上篮从背后狠狠地摁在篮板上……因为雷蒙德费尔顿已经开始了他的三步上篮,于是他也准备好了起跳……他雄壮的身体在冲刺之后迅速的如同苍鹰一般腾空,然后他感觉眼前的雷蒙德费尔顿已经成为了眼中的兔子……所谓苍鹰搏兔,就是这么轻松!
可就在雷蒙德费尔顿连续踏了两步之后,雷蒙德费尔顿并没有起跳上篮,而是将篮球往身后一传……然后迅速的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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