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看身后的日落塔酒店——他可以绕回去前台,让前台经理打电话喊出租车。但想到现在那里的纸醉金迷,还有包围着酒店的狗仔队,兰斯还是继续迈开了步伐,他记得日落大道上有一家“7-11”就在日落塔酒店的不远处,旁边好像还有一家星巴克,那里应该可以找到电话。
拉了拉李子大衣的衣领,快步走过马路,身后传来一阵喧闹声,回过头看去,就可以看到日落塔酒店门口的嘈杂,约莫二、三十名影迷将门口团团围住,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身影被堵住了所有去路,站在台阶上画地为牢,无法前进也无法后退,四面八方涌过来的狗仔队让场面看起来蔚为壮观。
仔细看了看,那焦点中心的男人似乎是因为“星战前传”而崛起的海登-克里斯滕森,好莱坞的新偶像代表。疯狂尖叫的粉丝们让海登完全不知所措,进退两难。
黑夜已经越来越深了,但属于奥斯卡的余热还在沸腾着,此时留在日落塔酒店门口的影迷零零散散地至少还有数百名,沿着街道散落开来,三三两两地闲聊着,看着被粉丝禁锢在原地的海登,然后唠叨着自己的偶像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看来今晚注定将是一个不眠夜。
兰斯收回了视线,快步走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了不远处的“7-11”,果然他的记忆没错。看着他靠近时,不远处就有六、七个年轻人迎了上来,带头的少年扬起了下巴,“嘿,伙计,你看,我的车就停在街对面,但是我忘了把驾驶执照带出来,可以帮忙给我们买一打啤酒出来吗?”
兰斯的脚步不由停了下来,仔细看了看眼前的几个年轻人,一个个看起来最多也就十三、四岁,七年级、八年级左右的模样,眉宇之间的稚嫩都还没有消褪,但却摆出一副“我很摇滚”的姿态,显示着自己的成熟。
这让兰斯想起了他和高文小时候,养父弗兰克总是要求他们去买酒,如果不买回来,轻则抬手就打,重则拿起棒球棍毫不留情。由于西奥和伊恩都已经长大了,他们必须出去兼职打工,才能不让兰斯和高文饿肚子,所以两个小家伙在家里不得不服从。
可是小家伙们距离二十一岁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根本没有办法买酒,所以他们尝试过各种方法。一开始是用偷的,他打掩护,高文偷酒之后就狂奔,然后他从后门偷跑;但有一次他被抓住了,店家把他打得鼻青脸肿,在那之后,他们就不得不改变办法——寻找一个成年人的帮忙是最直接的,不过很多时候,他们钱包里也没有足够的现金,到最后只能是想办法去仓库或者酒窖里偷,再不然就是偷溜进富人的派对里,那里的酒精不仅免费而且无限量。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那些回忆除了苦涩,还有着难以取代的快乐。不是因为弗兰克,而是因为那些苦中作乐、知足常乐的日子。
“小家伙,你几岁了?”兰斯抬了抬下巴,扬声说到,“十二?还是十三?”
“十四!”那小家伙经不起刺激,直接就倔强地反驳到,可是说出口之后就后悔了,身后的小伙伴们顿时就怨声载道,这让兰斯忍俊不禁,“所以,一打啤酒?”
小家伙立刻就抬起头来,精神奕奕地说到,“对,就一打啤酒。”他激动地回头看了看自己的伙伴们,“还有……能不能……再多一包香烟?”兰斯耸了耸肩,没有否决,身后的小伙伴们立刻就激动了,“再一瓶松子酒!”、“一包花生米”……
兰斯眉毛挑了挑,“我不是移动货郎。”小家伙们集体收声,站在最前面的那个小家伙怯生生地伸出了手里的现金,一张二十美元的纸币,兰斯浅笑地摇了摇头,推开了那稚嫩的手臂,径直就推开了便利店的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