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不把剑给我取回来,今天我绝对会揍死你。”
云逍遥脑袋上已经被马蜂蜇了几个包。此刻,他正拎着方才临阵脱逃的刘月的衣领,脸上满是煞气。
“息怒息怒,我帮你取就是了。”
这一次刘月用自己的剑倒是打准了马蜂窝的要害。马蜂窝从树上掉落,落地直接摔碎。刘月眼疾手快地抢过那柄剑来,拉着云逍遥赶紧逃开了。
“嘿嘿,看在你做出了这么大牺牲的份上,这次的佣金我就不要了。”
虽然捱马蜂蜇了几下,但是以云逍遥的修为来说,这种程度的毒性和伤害对他实在构成不了太大的威胁,无非是面上不好看一点,加上得要疼两天罢了。不过,云逍遥显然对刘月之前卖队友的行为意见非常大。完成任务回到酒馆的路上,他一直黑着脸。
更让人可气的是,在会酒馆的路上,云逍遥听到路人竟如此议论他们:
“看看这两个小子,调皮去偷蜂蜜,这下好了吧?”
“看那个棕头发的一脸包,估计是疼得不轻啊。”
“哈哈,你看他们那打扮,这么大点就装作武修的样子,八成那马蜂窝也是他们用剑捅的吧。”
云逍遥被气得口鼻生烟,然而刘月就仿佛恬不知耻闻所未闻,这种厚颜无耻的精神让云逍遥不禁长叹:“人至贱则无敌啊。”
偏刘月接下来的话,几乎把他气死:“逍遥,你别低着头。咱们就让他们好好看看,这可是给咱们佣兵打活广告的大好机会啊!”
两个人成为自封的佣兵,建立起所谓的佣兵团,这第一个捅马蜂窝的任务完成之后,以烈泉酒馆作为活动中心的二人,开始断断续续地接起任务来。不过,雇主们毕竟看他俩是两个孩子,也不会交给他们多困难的任务。基本上,都是类似,寻找自家丢失的猫,看家,送信跑腿等等鸡毛蒜皮的小事。
从鸡毛蒜皮的小事里,两人能得到的佣金也比较有限。但刘月似乎并不着急,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事,只要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愿意支付的佣金也比较合理,他们都会尽量接受。
由于要以烈泉酒馆作为活动中心,两人索性就在附近找了一间简朴的旅馆下榻。
于是附近众人每天都可以看见他们一大早就出门去做任务,在城中东奔西跑了一天之后,深夜才能回到住处来。
这种生活持续了四天之后,在刘月和云逍遥正式成为自封“佣兵”的第五天,烈泉酒馆主人烈天,在中午刘云二人在酒馆内吃东西休息的时候,找到了他。
“烈天大哥有何贵干?”
烈天找到两人时,刘月吃着花生米,而云逍遥则正在整治自己的右眼——从早上开始,他的右眼皮就一直在跳,尝试了很多办法,却始终止不住。
“莫墨小友,在下有个不情之请。请问,你和这位云逍遥小友,愿不愿意加入我们的冒险者小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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