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合谋
常山郡石邑县富贵里的傅家主君傅彭祖派自己的亲信傅衡去联络太行山贼盗。
傅衡去都乡啬夫那里申请了“传”。富贵里在石邑县城内,属于都乡,居住在县城内的一般百姓如果有事情要外出的话,按照律令的要求需要去乡啬夫那里申请外出的通行证“传”。
如果没有通行证而出入关口等地,一旦被查出,想蒙混出入关的人就会按照“无符信出入为阑”,男子会被“斩左趾”,女子则为“城旦舂”。
如果想要贿赂官吏,蒙混出入的话,被贿赂的官吏被查出后,也会被处以刑罚,严重的会按照相同的刑法严惩。如果是路上不幸丢失了通行证,那么,会被罚款。
普通的百姓一般很少会离开居住地,外出服徭役时,会有带队的人负责这些事宜。一旦需要外出的时候,就会去乡啬夫或者乡有秩那里申请通行证“传”。
傅衡是一个行商,对于出行的这套手续很熟悉。
他先去石邑县的都乡啬夫那里口诉自己因为何事要外出,离开石邑县,去往哪里。然后,都乡啬夫会移文给县丞代为申请“传”,最后,由县丞签发给传。
太行山贼盗头张敖的贼寨位于常山郡与太原郡之间的太行山这一段。太原郡治所晋阳县有盐官,傅衡去联络张敖时常以去晋阳市盐为借口,这次也不例外。
很快,他就拿到了县丞批下来的传。
传上所载文字如下:
“本始四年五月庚午都乡啬夫忠敢言之富贵里市人傅衡自言为家私市太原郡晋阳谨案衡毋官狱征事当得取传乘所占黑色牛车一两谒移过所县邑门亭河津关毋苛留止敢言之
五月庚午石邑丞胜之行丞事移过所如律令
掾宴令史建”
印曰石邑丞胜之印
看起来很头疼嘛,按照现在的话说就是:
本始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主管都乡役赋等事物的名叫忠的乡啬夫,代本乡富贵里的商人傅衡申请出行去太原郡晋阳县的传。
傅衡是市人(商人的古代叫法),其户口归属于市籍。傅衡自言要为家里去太原郡晋阳县买货。申请人傅衡没有赋税徭役在身,即“毋官狱征事”,有资格申请传。
傅衡是合法出行,出行乘坐黑色牛车一辆,其所经过的县邑门亭河津关等地方,不要“苛留止”。
然后,五月二十八日名叫胜之的石邑县县丞同意并签发了给傅衡的传。同时,在传上加盖了县丞胜之的印。
下面就是两个官署属员的名字。
有了这份写在木简上的传,商人傅衡及他所乘坐的一辆黑色牛车就不会被沿路的各个关口扣押,他可以一路行进到太原郡的晋阳县,买了他所需要的物使,比如盐,然后,再返回常山郡石邑县。至于中途,他在两地之间的路上消失个一天也没有人会去注意,毕竟要翻越太行山嘛,路险难走,走的快些慢些,谁还管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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