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牧、季牧他找回来了!”
季秀娥说出这句话时,脸上虽有惊慌,但更多的是切齿的恨意。
她是真的没想到,季牧竟然还活着。
在她的设想中,季牧早就该死了,早该被活活折磨死了!
可他不但活了下来,还找回来了……
“不可能!”黄骏才想都不想道,“你不是把他卖到南方了?这天南地北的,他怎么可能还找的回来。还有,那个梅大娘不是答应过你,会把他卖到苦窑工地为奴作隶,那他还能有命活?就算他命大,那他被卖时还是个不记事的婴孩,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会记得出生地……”
黄骏才每分析一句,季秀娥的脸色就难看一分。
其实她把季牧卖去的地方,既不是苦窑工地,也不是为奴作隶。
因为怕污了儿子的耳朵,她没有跟儿子说实话。
当初她趁卫氏疏忽,将季牧抱走,交给了即将要跟儿子去南方生活的梅大娘。
她一文钱都没要,要求只有一个——把人卖进欢馆。
听说南地盛行那个,有些暗楼会专门买些年纪小的男孩,打小培养,等到十一二岁挂牌,或是送进一些达官贵人府上……虽为男子,活得就如娼妓一般。
死有什么?挨打受苦又算什么,欢馆才是真正的地狱。
只要想到季连柏和卫氏的儿子在那个地方长大,一生受尽屈辱,活的不人不鬼,她就痛快,痛快到做梦都能笑醒!
梅大娘也答应得好好的,当晚也坐船离开了邺阳。
那是哪里出了岔子?
季牧又是怎么知道自己身世的?莫非是梅大娘告诉他的?
这个老虔婆!
做了一辈子人口生意,原以为是个靠得住的,难不成老了老了,还成了菩萨心肠。
“娘,季牧在哪?你在哪看到他的。”
“我没见着他本人……你记不记得,前些时候,有一行人骑马来了咱们村?”
黄骏才倒是还有印象。
听说为首的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下马踩了脚狗屎后大发脾气,一刻也没多待就走了。
季秀娥当时不在场,但她事后打听过,所以知道的更为详细些。
“那为首的少爷走后,小厮模样的人紧跟着就追了上去,另有一个随从模样的青年稍留了片刻,跟村口看热闹的乡亲打听了一件事,问咱们村十一年前有没有哪户人家卖过或丢失过男婴。”
寻常百姓,谁家得个男婴不跟命根子似的,不到天灾贱年、实在活不下去的地步,谁肯卖儿子?
尤其十一年前好像还是个丰收的大年,有吃有喝,连卖女儿的都少了,更何况是儿子。
也没听说过哪家有丢孩子的。
那青年没时间细问,上马追小少爷去了。
村里人当个乐子到处说。若是心里没鬼,听听也便罢了,偏偏进了季秀娥的耳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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