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勒先生的家就在易北河畔,微凉的夜风从湖畔上吹过,让倒映在水中的银月泛起粼粼波光。因为转了半个身子,戚暮正巧逆风站着,于是但湿润的晚风吹过他的头发时,很容易地就让他的头发凌乱起来。
但就是这样,戚暮也坚决不愿意回头看某个男人一眼。
虽然没有人说话,但是闵琛却一点都没有觉得尴尬,他就这么看着那个固执地用后脑勺对着自己的青年,脑子里飞快地闪过一句话——
这是害羞了?
嗯,不过也没害羞多少,至少……
手还没有甩开。
没让闵琛等多久,青年低悦的声音响起:“对了,谢谢你刚才那么尊重郑哥,没有因为他……咳,没有因为他的误会而生气。”戚暮可记得,当他看到这个一向冷静淡漠的男人馒头都是百合花瓣时,连他自己都快笑出声了。
闻言,闵琛握着戚暮右手的手指紧了紧,低声道:“我很感谢他,因为他很照顾你,他是真心为你好的。”
戚暮这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应该把手从男人的掌心里抽出来,但是任凭他怎样动作,闵琛的手指就仿佛是世界上最牢固的锁铐,紧紧地握着他的。
到最后戚暮干脆认命了,他转过头低哼了一声,说道:“你刚才在咖啡厅里和郑哥说的话……说得挺不错的嘛……”声音慢慢地变小,到最后干脆变成了蚊子声。
这样细微的声音再混杂着夜风中,几乎就要让人听不见。但是,站在戚暮面前的这个人可是闵琛,他将青年的低声细语收入了耳中,淡漠的面容也慢慢柔和许多。
闵琛轻轻“嗯”了一声,语气平静地说:“我不止说得不错,以后……也会做得不错。”
戚暮心口一热,他恍然间明白自己和对方到底差得是什么了——
那绝对是比长城还要厚的脸皮啊!
从喉咙里发出一声闷哼声,戚暮忽然想起来:“对了,你今天怎么知道我在那个小门的?我今天早上提前去森珀歌剧院找了很久才找到那个地方,你怎么走得比我还快?”
听了这话,闵琛薄唇微勾,反问道:“你来过森珀歌剧院几次?”
戚暮闻言一愣,然后回答:“今天应该是……第二次了吧。昨天乐团一起在森珀歌剧院进行了一次预演,那是我第一次来。”顿了顿,他又说道:“我去年在港城和你说过的,我很少听歌剧。”
闵琛微微颔首,他无奈得摊了手,低声道:“既然如此……那你怎么会觉得,你比我更熟悉森珀呢?”
戚暮:“……”
“歌剧结束的时候,我在大门口等了两分钟。但是我忽然意识到……一个能够无视我半个多月的人,又怎么会突然与我见面?所以,我又等了三分钟后,法勒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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