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琛淡定沉着地敛眸,漆黑的凤眸里全是笑意:“可以。你喜欢几倍速?”
虽然不大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戚暮稍稍想了一会儿,问道:“两倍?”话音刚落,他立即想起来:“最快能是几倍?”
闵琛挑眉:“五倍。”
“那就五倍吧!”
将肖邦的提升五倍速?
戚暮可从来都没有见识过,但是既然对方都这么肯定的说了,那么……他也不介意提高些难度。
但是,让戚暮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五倍速……竟然能够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
肖邦的真的单纯地只是一首练习曲,连旋律都几乎是完完全全地重复了两分多钟。基本上左手的和弦都非常简单,但是右手的音域却不断地从低音域弹奏至高音域、再从高音域再弹奏回来。
如果说一段正常速的是考验演奏者的指法和耐力,那么……五倍速的已经完全超出了戚暮能够想象的境界,彻彻底底地成为了恶魔领域!
只见男人修长削瘦的手指飞快地在琴键上滑动着,那手指早已形成了虚影,让自认动态视力很好的戚暮都甘拜下风。不,已经不止是手指,连对方的手腕、小臂都快要成为虚影了好吗!
戚暮也是尝到了自食苦果的滋味,如今他别说是想要亲眼欣赏对方漂亮的技巧了,他根本连对方的手指都看不清好吗!其实他早就该知道,既然闵琛敢说出“五倍”的这个数字,那他必然是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胜任。
活生生地将这一首2分钟的曲子压缩到了二十多秒,戚暮还没从懊恼的情绪中回过神来,这首练习曲已经完全结束。
清冷皎洁的月光下,闵琛薄唇微勾,低声问道:“喜欢吗?”
戚暮:“……”
良久,他低哼了一声:“我更喜欢。”说着,青年还十分认真诚恳地描述了一遍:“这首曲子的音律十分优美动人,节奏轻快简明,非常不错。”
闵琛:“……”
是炫技狂魔李斯特对莫扎特的歌剧进行改编,作出的一首短暂的钢琴曲。这首曲子光是技巧难度点便已经达到了22个之多,被称为全世界最难的钢琴曲之一,鲜少有人弹奏。
这节奏哪只是轻快?已经到了快非人类的地步了吧?
但是此时此刻,戚暮却一口咬定地说道:“这首我一向非常喜欢,可惜的是……市面上的专辑实在是太少,几乎没有人录制过这首曲子,连你也没有啊……”
那语气悠长叹惋,似乎在说:没想到连你也无法录制这首曲子啊……
闵琛:“……”
闵琛到底有没有能力演奏?这个答案戚暮自然是知道的。
早在闵琛十几岁的时候,这个男人便用李斯特的另一首炫技曲作为肖赛的参赛曲目之一,并且赢得了全场的喝彩与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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