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面,昂首挺胸怡然自得,啪嗒啪嗒踏着令人叹为观止的小碎步,声音里就带着示威,皇太后做派,他像个小学生,走在我身后,拎包,拿水,随时接过我吃过喝过的水瓶或包装袋。
永远记得替我买水,永远先把瓶盖拧松。对于这些以前娄晓云她们就总说我,“差不多得了你。”
到这儿我算彻底看清了,不管你是什么门第出身,贫穷还是卑贱,在喜欢你的人面前、眼睛里、心里,你永远是最高贵的,或说,他永远要让你这样高贵着,什么公主还是圣母皇太后都不为过。
而我知道,一个女人敢任性到这种惨绝人寰的程度,仅仅是因为她有一个毫无底线地宠着她的男人罢了。是他赋予了我为虎作伥的底气。
我突然回身问他是不是对他女朋友也这样,吓了他一大跳。是的他是有女朋友的,大二一口气谈了两个,都是倒追,不咸不淡。
他很紧张,好像自己杀人灭口**掳掠了似的,不敢看我,脸上却带着点难以掩饰的骄傲,不好意思地笑,“她总说我不关心人,不够体贴……她对我才要这个样子……”
我一愣,“所以你不会像现在这样很自然接过女朋友手里的垃圾袋扔进垃圾桶里?”
他磕磕巴巴地,没,没那个习惯啊,过了一会儿又说,在你面前好像就是习惯了,也不用想什么,一直就这样,习惯性的。
你这男朋友当的不合格啊,我说。
“她知道,她知道我心里有个人……”,我看到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低了下头,又望了望远方。
于是我就想,什么样的女人能明知男朋友心里住着另一个女人还继续跟他在一起?
什么样的男人又值得一个女人这样做?
以及,什么样的人可以一直把另一个人装在心里。
想很久,我想,我比他更清楚,忘不了,不因为我好,只是我恰好瞎猫撞上了死耗子,恰好撞进并占据了他的一整个青春。
一个男人舍得忘记自己最美好最真挚的六七年青春吗?当然舍不得。
有时我们所认为的忘不了一个人,其实都是舍不得忘记自己的一段曼妙青春而已,若是将主角换成其他什么人也是一样的,一样刻骨,一样铭心,没那么高尚,无非是借助另一个人的肉身来将自己的回忆填充完整,以备在适当之时恰如其分地拿出来下酒而已。
一起回到以前的班级,可笑,当年那些欺负人的门卫如今看到两个这样的人进来都假装看不到。
“那会儿你就坐这个位置。”他兀自嘀咕,也不看我,分不清那是对我说还是对回忆里的那个她说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一只手在空气里挥着,像驱赶什么烟雾似的,“过去的事儿了,谁还记得呀。”我不想让回忆聚成团儿再来侵略我,我不是一个活在过去里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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