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俩走了所有以前常去的店,买了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走了好几条那时闹过的街,每个人对于曾经,或犯贱地说,每个人对于失去的东西,都有些贪恋或痴念吧,他陪我,或说我陪他,有意无意地重新走了一次。
在每个熟悉的地点都看到许多跟那时的我们一样的,比现在的我们年轻很多的男女生,正做着那时我们做过的事,心里正揣着那时我们也有过的兴奋和慌张,年轻的,嚣张的,善良的,恐惧的。
你不用问,不用看,你往他们中间一站,什么都懂。
我于是穿过层层人群,穿过热闹喧嚣,又穿过街灯映照下的烟雾缭绕,一回头,他正抱着一大堆东西费力走在我身后,满头汗。
突然想,会不会有很多人认为薛小志是个大傻瓜,二百五,缺根筋,会不会有好多哥们这样劝他,“谁年轻的时候没他妈爱上过几个****……”
怎么被人骂,不在乎,但我不能让坚持喜欢我的男孩子因为爱上我这样的“****”而被大家说成是傻X。
但我能做什么呢。
我想,当一个人爱你,而你不能许给他一个未来时,你就好好努力,做一个好好的人,让他在每次想起你的时候都觉得并没辜负自己的青春,让他的哥们都能说上一句,“哎哟你小子那时可真他妈有眼光啊!”
复读一年后他以六百多分的成绩去了某理工大学,他的智商并不低,只是人生和人性里的全部笨拙,都给了一个并不知道珍惜的我吧。
他是一个好男孩,可惜没有遇到那个有一天终将活到懂得那种好的我。
一个人的好,终究是要留给那些懂得你好的人才应该,才值得,否则你千辛万苦积累起来的掌中宝,终究要成为那个人眼里的一粒沙,容都容不得。
我看着他,像几年前第一次看着他那样。在和他认识的八年里我只有两次这样认真地看过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共情,不管他是怎样的条件,如何笨拙地来爱我,茫茫人海之中,毕竟,他没有选择别人,毕竟,走在我身后,和我同样穿过人群的他,还是只看着我。
爱上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是件多么奇妙的事,你真不知道老天爷就会在什么转角或什么小店以什么样的方式给你安排了什么注定要遇上的人。这些人正中你的下怀,让你感觉这残忍世界果真没辜负你的耐心和等待。风里雨里走过,你曾固执地举很久的伞,你曾倔强地在雨中徘徊,你总天真地希望能等到一个人,一个愿与你共同撑伞回家的人。有的人等来了,有的人没有。
我问他后不后悔,他一愣,“后悔什么?这是我的选择,是我的幸运,没有牺牲,甚至都没有故意取悦。”
很多人曾对我说,在一起吧,还求什么。
我想,爱情这个东西,它跟多长时间、在不在一起没有什么关系,爱情有时只是,穿过忙忙人海,他突然凝视你的那三秒钟。
这故事没有结局,一切跟爱有关的故事,或许都没有结局。人生的结局殊途同归,而人只要活着,就不会结束爱。
曾有部电影,看时我只笑,也不懂缘何它可以触动那么多人。那天晚上,在他脱口而出那句话的那一刻,我才知道答案,不管是柯景腾还是沈佳宜,不管是你还是我,不管我们贫穷还是富有,卑贱亦或高贵,不管我们是什么身份,在哪里,做什么工作,有一点是一样的,就是在那些年,在我们生命里的某个时刻,我们都曾有过如此,笨拙地去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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