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咪哥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摇了摇头。
【二】
其实咪咪哥是个情场浪子,因为年少时他立志成为一个风一样的男子,但后来有一段时间类似疯子,并且不肯交暑假作业,老师一气之下让他别来上学了,他听完一气之下就不来上学了。最后去上了职中。
咪咪哥去了职中以后整个人都放荡不羁了起来,还被许多放浪形骸的女孩倒追,因为上帝是公平的,没给他优越智商的同时给了他优越的长相。
所以那时候我们羡慕之余,没事就开个赌盘,赌一赌咪咪哥这次的恋爱能撑多久。
有个执着的小伙子坚持赌咪咪哥会超过4个月——赌了四年,输得我们都不忍心再跟他做朋友了。
但海螺是咪咪哥生命中的奇迹,足足有一年多。这姑娘平时大大咧咧,像个****。我们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穿着一件宽领毛衣,宽到感觉她家可能需要换个洗衣机那种;穿着一条牛仔裤,一双匡威帆布鞋,挎着一个黑色斜肩包。她基本属于那种“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她一眼,从此觉得自己又多浪费了一秒”的姑娘。
老狗看了一眼海螺,又看了我一眼,然后对着海螺做了一个ok的手势,我摇摇头,对老狗说“你错了,应该是这个”,然后竖起了大拇指。
海螺咧着嘴开心得笑成了舒淇。其实她并不知道,老狗做的手势表示:最多三个星期要被甩;而我不赞同,摇了摇头,表示最多一个星期。
咪咪哥只是在旁边尴尬地笑着,少有的羞涩。
一个星期之后,我们大家又聚在一起,海螺姑娘仍然笑嘻嘻地坐在咪咪哥旁边,看着我们插科打诨,我默默给了老狗20块。
三个星期之后,我们在人潮中看到咪咪哥和海螺站在车站等我们吃饭,老狗又还了我20块。
如果满分十分的话,海螺姑娘初次见面的得分加上感情分一共得了一个“π”。可随着时间流逝,海螺姑娘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逐渐逆袭。
有天夜里,我们在咪咪哥家喝酒,她坐在旁边没有絮絮叨叨,也没有因为我们太吵闹而甩脸色的时候,我们给她加了1分;在我们临走前她先把酩酊大醉的咪咪哥扶进房间,再执意要送我们下楼打的,并且一直陪我们等到天荒地老打死不走,目送我们安全上车,又跟司机再三交待以后才肯离去时,我们又给她加了2分。第一次尝到她的手艺时,再加了3分。她用许多自然又细微的小事征服了我们,在我们心中几乎只差零点八几分就可以成为一个满分的女神了。
我们都对海螺姑娘产生了一丝微妙的情感。开始试着叫她“咪嫂”,每当这时她都幸福地笑道:“乖,我给你们煮饭吃!”她就是如此实在,对一个人好,把一个人当自己人,就煮饭给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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