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雨,淅淅沥沥,半掩的窗帘在风的吹拂下,毫无规则的摆动着。床头的台灯,麻木的倾洒着惨白的灯光。灯光落在我的脸庞上,灼烧着我这一路的理想。
坐在床沿边,我的目光掠过窗前的风铃。如果不是此刻的注意,我可能已经忘了,原来我的世界里,还有一个风铃。它看上去有些疲劳,满身的灰尘并没有隐去它外表的娇艳。
风铃像一根线,纠缠着我剪不断、理还乱的心事。我起身走近风铃,风铃上印着一颗颗粉红的心。
记得灵禅那天一脸俏皮的把它放在我的手中,故作神秘的笑道:初,我把这个世界送给你吧!
当时的我,正在埋头读着一本从路边摊买来的三毛文集,虽然印刷的文字有些粗糙,但丝毫不影响阅读。我头也不抬,淡淡的问道:“你送给我的世界里,有你吗?”我抬头,偷偷看了她一眼。灵禅有些娇羞的低头不语。我看得出来,她对我随意的这一问,上升到了人生这个高度。
灵禅傻愣在那里,似乎是在憧憬着未来的幸福,又似乎是在面临重大抉择。其实我不用眼睛看,也能知道她是欣喜的,至少她喜欢我这样有意无意的把我们联系在一起。我心想,这傻丫头又得乐上个半天了。
灵禅用愉悦的语气说:“我帮你把风铃挂起来吧!”我打趣回道:“只要你不把我挂起来就行。”她背过身去,我抬起头,看着她。灵禅熟练的打开包装精致的礼物盒子,里面是一个飘亮的风铃,看上去应该不便宜。
我不知道我是否喜欢风铃,就如同我不能确定我是否真的喜欢灵禅一样,我甚至不能确定我说过想要一个风铃的话语。
看着灵禅忙碌的样子,猛然间,我觉得她像只身姿曼妙的雨燕。在那时,我就有种不好的预感,这只雨燕早晚会飞离我的屋檐。
灵禅的背影看上去有些迷人,我享受着这样的注视,就像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尤其是那一头的齐腰长发,这也正是我第一次主动搭讪她的理由。我似乎对这样长发披肩的清纯女孩,毫无抵抗力。
今天的灵禅,看上去是特意打扮了一番,空气中弥漫着桂花的香水味,清香宜人。灵禅遇见我之前,她喜欢的香水不是桂花味,只因那次我们一起散步公园时,秋风吹来桂花的芳香,我久久的伫立,不愿离开。
桂花的香简单,不做作,闻起来清爽,就像灵禅一样,一个简单的女孩,心里永远藏不住话,说话直来直去,毫无城府。
记得我追求她的第一百二十五天,那天已是深夜,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刚回到家不久,我的手机就响起了老狼的那首《情人劫》铃声,当歌曲唱到“我所有的梦只有你曾看过”时,我略带惊喜的接起了电话。她的第一句话就是:“初,做我男朋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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