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母亲的质疑,名为白鲸的男孩有些懊恼地转过头,源自审判之主的血脉,那深紫色的龙瞳中,闪动着某种莫名的火花。
“妈妈,你太吵了。”
他如此抱怨道,然后握着刀,朝着因为恐惧而跪倒在地的母亲走去。
自由的感觉……还挺不赖。
当然,这一切只是名为白鲸的男孩,成长历史中的一个小插曲。
在很久之后,已经成长为男人的白鲸才明白,自己的父亲昔日为什么要坚持自由,以至于为了维护它,就连殴打自己儿子也毫无留手。
很简单——因为放弃一切,逃离大陆的他们,除却自由之外,已经一无所有。
而且颇为讽刺的是,当白鲸阅读了许多书籍,乃至于众多不同版本的圣堂教约后,他才发现,自己的确很讨厌那些律法。
换句话说,父亲说的其实是对的——他们这些自由的海之民,的的确确就应该唾弃法律,唾弃那令人变得不完整的丑恶之物。
法律这个东西,很大一部分,就是人们将自己个人的私权让渡给教约和审判形成的条例。普通人无权杀人,无权复仇,倘若自己和自己家人被伤害了,既无法亲自报复仇敌的家人,更不能报复他本人,而做出这一切后,律法给出的惩罚,甚至可能比仇敌给予自己的伤害还要少。
但倘若这样说的话,那么假如律法允许受害者可以对仇敌和犯罪者进行合理的惩戒。
这样,就能被称之为自由吗?
不。
白鲸并不这么认为。
因为那并不叫做自由,而叫做同态复仇的公平。
真正的自由……应该是无需任何逻辑,无论有没有人对自己做任何事,无论自己对其他人有没有任何企图,都可以随心所欲的对其他人做任何事。
上一刻,人们可以开开心心地聊天,宛如知己,但也能在下一刻割开对方的喉咙,享受对方血沫溢出喉管时的美丽景色,倾听那宛如歌唱一般的‘呵呵’声——这才是自由。
被敌人用残忍的手段杀死了父母,但是受害者却毫不在意,不仅邀请对方一齐喝酒,一齐玩耍,甚至开心的请他吃宴席,没有半点仇恨——这才是自由。
在大家都在认真研读知识的情况下,不仅不读书,还要干扰其他人读书,撕碎其他人的纸笔,嘲笑其他人的努力——这才是自由。
在所有其他海之民重复着劫掠以及被劫掠的轮回,所有人都在海上肆意互相杀害,在暴风雨中高歌,然后肆无忌惮地各地打劫,并在海岛上和劫掠来的女人玩无遮大会的情况下,独自一人认真地研读历史书籍和古代典籍,丰富自己的学识——这毫无疑问也是自由。
所谓的自由,就是可以不受拘束地做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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