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后。妾干其和国有没有必要对美国实施战略打击存存喉尤十议
很多人都认为,到躬年的时候。因为美国已经丧失了战略潜力且被共和国团团包围,只要共和国当局肯在一些问题上做出让步,就能以和平的方式结束战争,甚至能够占领美国本土,也就没有必要对美国进行全面战略打击。
暂且不管这种论点的对错,先得承认,战略打击开始后,就很难收手。
对共和国的决策者来说,战略打击无疑是一种解脱压力与推卸责任的有效办法。说得直接一点,做出决策的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个小集体。而是最高统帅部,而这个战时最高决策机构实际上是由元府、全体代表大会、政治协商大会、国务院、总参谋部与各种民间机构组成的。即便在这咋,机构中,元具有最高言权,以及最后决策权,任何重大决策也不是一个人决定的。由此可见,战略决策是集体决策因此对美国实施全面战略打击也是集体决策,即便这个决策出了问题,也不会由某一个人来承担责任。更重要的是,这种责任关系不可逆推。换句话说,如果因为批准了战略打击而造成重大损失,需要承担责任的不仅仅有裴承毅,还有整个决策机构,结果就是不由裴承毅来承担责任。相反的,如果因为没有批准战略打击而造成了重大损失,由于是裴承毅单独否决的,就得由他来承担责任,而不是由整个决策机构来承担责任。
这种情况。在任何国家都存在。
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之前,最显著的例子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的时候,杜鲁门批准了向日本投掷原子弹的战略决策。要知道,以事后的角度来看,美国在牺年8月份用原子弹对付日本,几乎是多此一举。以当时的情况,即便美军不登陆日本本土,即便停止战略轰炸。只要继续保持战略封锁,因为严重的饥荒,日本也会在冬天到来的时候投降,不可能坚持到,鹏年,也就不会让美国损失,田万官兵。问题是。以当时的情况,作为美国的最高决策者,在要不要使用原子弹的问题上,杜鲁门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用后人的评价来说,杜鲁门远远不是罗斯福那样的战略领袖,在政治场上最多算得上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小子。也就不可能具有罗斯福那样的战略眼光与战略魄力,做出足以影响整个世界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了避免承担责任,特别是为阵万美军官兵的责任,杜鲁门别无选择。只能用原子弹为战争划上句号。
当然,肯定有人认为,裴承毅绝不是杜鲁门那样的人,不应该犯同样的错误。
实际也确实如此,裴承毅在这场战争中表现出来的决策能力不但远远过了四多年前的杜鲁门,也过了当年的罗斯福。
问题是,不同的时代,总有不同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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