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文渝的笑意里有着有爵人家的傲气,扬了扬手里销金的绢子,无奈而骄傲道:“庆安候府的姑娘叫了去诗会,你也知道你那表姐,整日捧着本书诗啊干的,叫她多做些女红倒似要了她命一样!她啊,嫌弃堂会无趣呢,可以后嫁了人哪里还能常常给她去参加什么诗会呀!”
都说古人风骨傲,整日浸淫在古人诗书之中的读书人最是淡泊也最是傲气。
结果这个才名在外的名门闺秀因为受不了过清苦日子,亲手将慕文渝的命送到了仇人的手中,以留下那为数不多的银钱花销。
风骨,可真是讽刺的很呢!
繁漪眉目盈盈,是全然的称赞,寻不出丝毫的鄙夷,笑道:“表姐的身份将来是要嫁的状元郎的,难不成叫表姐与姐夫聊女红和柴米油盐么?自然是吟诗作赋了呀!”
慕文渝喜欢这样的奉承话,笑得眸子微眯,轻轻点了点她的鼻子,满面亲近道:“就是喜欢你这小嘴儿,甜的叫人心理舒坦。”
繁漪拨了拨耳边的明珠,眉眼含笑道:“我那里得了支好簪子,那流苏格外精致,是拿翠玉雕了一串儿长小指甲盖儿大小的柳叶,极是好看,寓意也好,前程似锦呢!”
慕文渝眸光随着那璀璨的明珠晃动,高兴道:“你啊,别什么都想着你表姐,也该好好打扮自己才是。”
眸中闪过一丝黯然,繁漪羽睫微垂道:“姑姑又不是不知道我那里的情况,便是那支柳叶簪子也是好容易才留住的。”
慕文渝轻轻叹了一声,安慰道:“静漪也十四了,忍一忍,待她出了门子,你的日子总也能好些的。瞧着含漪和妙漪是不敢如此的。”
顿了顿,拉了她的时候轻轻拍了拍:“你也别怪你祖母,她好歹是姚家那样的大家世族出身,总要给她和姚家捧些颜面的。也是为了你父亲在官场上顺利不是?”
繁漪乖巧懂事的一笑,眨了眨眼,似要将眸中的水色眨回去:“我知道,不会叫祖母和父亲为难的。”
慕文渝蜿蜒春水的神色那么温柔慈爱,轻吁道:“若是得你这么个女儿,我便是要细心疼爱的。”微微一叹,“日子总要过的,忍过了一时便都好了。”
繁漪微垂的长长睫毛微微一动,瞧,开始一点点的释出她的“慈母情意”了。
她本厌倦这里的生活,到时候听到她的求娶必然是肯点头的了,毕竟这个姑母是与她那么的亲近,又是那么的好相处呢!
“是,我明白。”
堂会说的浅显些就是一**好的人户吃吃茶听听戏,交好的人户间多多走动。
说的直白些就是父母趁着秋高气爽之时带着适龄的儿女来相互认识的,释放了一点“吾家姑娘、郎君正当年”的信息出去。
若是有了合意的到时候便请了身份高贵的女眷去“试探”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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