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烈阳高照,把花岗岩的地面晒得滚烫,从雷默斯身上滚落下来的汗水,滴落的了滚烫的花岗岩地面上,眨眼就被蒸发得干净。
雷默斯都忘了自己已经来到这个广场是第几天,而他每天来,就是在重复着一件事——摧毁自己的自尊,拼命的想要引起从广场上走过的那些沉默强者的注意。
“谁能帮我摧毁祖星的黑暗之塔,我雷默斯愿意成为他最忠实的奴隶,永远不背叛,无论让我做什么,哪怕要让我奉献上自己血肉灵魂我也愿意……”雷默斯嘶声力竭的在广场上怒吼着,像一个疯子,他拿出一把匕首,就用匕首在自己伤痕累累的胸膛上,刻下一道血淋淋的划痕,他想要用这种自残的方式表明自己的决心,也想要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广场上人来人往,一些人只是朝着他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就冷漠的走开,没有谁有兴趣过来盘问一句。倒是在雷默斯身边那些展示着自己才艺和姿色的妖娆女子,会让人多打量几眼。
之前雷默斯在这里,想要让自己当狗来吸引别人的注意,但他发现,这个效果不太好,因为有一次,真有一个牵着狗的男人来到了他的身边,轻蔑的看了他一眼,对他说,你连我的狗都打不过,却想要让我去为你对抗主宰魔神,你在想什么呢,是你疯了,还是当所有的神尊强者都是白痴。
雷默斯发现,自己真的打不过那个人的狗,那个人的狗是被人饲养的异种地狱犬,体型比狮子还大,而且动如闪电,天生自带火焰属性,身上的气息,明显比他还强。从那天之后,雷默斯就没有再扮狗,他拿出匕首,在自己**敞开的胸膛上留下伤痕,如果有人愿意,他甚至可以剖开自己的胸膛,让人看看他滚烫跳动的心脏的颜色。
为了救赎祖星,为了结束祖星上的灾难,雷默斯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让他做什么都愿意,哪怕只有不到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愿意尝试,如果不尝试,则可能连这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因为雷默斯深知,凭他自己,要进阶半神,可能连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进阶神尊。
这两天,罪恶魔都的人明显少了很多,只有以前的一半,自从两个多月前,罪恶魔都的那件大事发生之后,来往罪恶魔都的人反而就少了,一些住在罪恶魔都的人恐惧被神灵和强者的战斗牵连,离开了罪恶魔都,还有些人,则因为斗宝大会的结束,离开了罪恶魔都,现在的罪恶魔都,有点像散场后的剧院,又像是海啸后的宁静,连各大道场这些日子拿出来出售的神之秘藏都少了很多。
那件大事发生的那天,他也挤到了斗宝道场内,想看看开出神器的秘藏之王是什么样的,但他实力太过低微,在他来到斗宝道场的时候,他连那个人身边的千米之内都挤不进去,只能远远的看着,听着动静,但也是那一天,雷默斯终于第一次近距离感受了神灵和神灵之上的力量到底是什么样的,如果说那样的力量像大海,那么,他感觉自己只是水滴,如果那力量犹如烈日,那么,他感觉自己只是一根蜡烛,双方的差距就是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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