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平和司马藉,是这两个小孩的名字,也是韩健用麦芽糖结识的死党,一直到后来,都追随在他左右。
阮平是个孤儿,在襁褓时被一个教书先生收养,所以从小便掉进书袋里,他不笨,却认准死理。在韩健看来,这小子被儒家思想荼毒太深。
司马藉则大有来头,他的父亲是江都司马,一地的掌兵之将。而司马藉自小便立志,要当一个行走于天下间的剑客,因而从小便在江都城里跑,说是要“行侠仗义”。
从认识以后,三个小伙伴便经常跑出来偷玩,阮平总是之乎者也在口,令韩健烦到不能再烦。而司马藉则总是拿一把木头剑在那煞有介事地练剑,那唇红齿白的模样,活脱脱一个穿开裆裤版本的东方不败。
到七八岁时,三人已经开始结伙在江都城里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每隔一段时间,到约定好的黄昏,三人便跑到城西一个贫家农巷里,在一座用篱笆结成的栅栏外,老远便见到一只大黄狗“旺旺”叫。三人见到大黄狗也不怕,直接穿过栅栏,韩健一块肉骨头扔上前,大黄狗马上叼起,还很谄媚地摇摇尾巴。
“嘿,大黄又健壮了。”韩健摸摸大黄狗的脑袋,大黄狗尾巴摇的更欢。
司马藉则跑到院门口的鸡笼口,打开鸡笼一把将里面的鸡给提了起来。此时的司马藉虽然只有八岁,却已经小有身手。
韩健见“猎物”到手,挥挥手招呼一声:“撤!”
一边的阮平瞪大眼道:“这……要是人家下蛋的老母鸡,可怎么办?”
韩健直接踹了阮平一脚,来偷鸡,还管是不是人家下蛋的老母鸡?鸡冠长到鸡肚子上去了,认不出是只公鸡?
等三人出了篱笆,兴高采烈要逃走,大黄狗还一边啃骨头一边摇尾巴,像是在欢送三个老朋友。
韩健像是想起什么事,脚步一停,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袋子,扔进院子里。
等他们跑出来,还没到巷口,便听到一个泼妇般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又是哪个杀千刀的来偷鸡?”
听到这声音,三个小子脚步一溜烟跑到河边的树丛里,找来柴火,拿起匕首和火折子便要烧烤。
“司马,你打水和泥,阮平,你负责拔毛开膛破肚。”
“好咧。”司马藉已经动手。
而阮平则一脸不乐意:“你呢?”
“我负责生火。”
一个时辰后,一只用荷叶包裹的泥蛋子从泥土里扒了出来,三个小伙伴正要享用美食,一个娇俏的小姑娘,迈着小莲步一路小跑到了三人面前,擦了擦汗。虽然只是个六七岁的小姑娘,却已经明艳生姿。
“不早不晚,来的刚刚好。”韩健起来招呼,“雯儿,坐,正要吃呢。”
“嗯嗯。”小姑娘比三人岁数都要小,一双眸子却分外有神,抱着膝盖坐在身旁,而韩健已经用石头把叫化鸡的泥外壳敲碎,一时肉香四溢。
三人大快朵颐,而小姑娘则吃的很少,韩健几口吃下一只鸡腿,拍拍手,道:“一会雯儿你拿回去,给你娘吃。”
“嗯嗯。”小姑娘高兴点点头。
小姑娘便是这只鸡的主人,看着自家的鸡被分食,她没有不开心,反而很高兴。主要因为,韩健名义是来偷鸡的,却是付过钱的,而且付过的钱远比一只鸡的价值高。
韩健跟这一家人颇有渊源,这还要从韩健幼时的“挑食”说起。
小姑娘的母亲芸娘,是韩健第一位奶娘。芸娘虽然待人泼辣凶悍,有一家主妇的风范,却对小韩健很好,人长的漂亮,韩健就分外依恋一些。
芸娘家境不好,丈夫有病,做不得重活,娘家和夫家又败落,她生了儿子以后,只能靠出来当奶娘养家。后来被小韩健用手指选中,当了王府的奶娘。
芸娘当了韩健半年多的奶娘,没奶了,只能遗憾回家。韩健为了发泄不满,绝食一天抗议。
后来芸娘生下女儿雯儿,又兴高采烈回来继续当奶娘。在王府里,吃的好喝的好,还有很高的薪酬,芸娘巴不得早些回来。
可惜过了小半年,芸娘的资源又枯竭了。
这次她再回家,丈夫病死了,再也没奶了,从此家境就一落千丈。后来,连她大儿子也死了,带着拖油瓶,又没有嫁妆,嫁不出去,只剩下芸娘和雯儿母女相依为命。
韩健长大一些,知道情况,便以“偷鸡”的方式帮扶芸娘母女,每次芸娘都是把鸡养好了,等三个小子过来偷。偷着偷着,连家里的大黄都跟三个小子建立了深厚的友情。
“雯儿,王府选丫鬟,你去吧。以后你赚钱,养活你娘。”韩健帮雯儿把鸡包好,临走前嘱咐道。
“我……行吗?”
“行,有我在,谁说你不行?”
这一年,韩健八岁,而雯儿不过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