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国公端起一坛子美酒,与姜砚之的酒碗碰了一下,哈哈哈的大笑起来,“干!”
姜砚之看着眼前犹如面盆一般大小的碗,硬着头皮喝了下去。
岳父啊,小婿有一个疑问不知道当讲不当讲,你一口气咕噜一坛酒,怎么还小腹平坦,那水都装到哪里去了呢?
“好酒量!”武国公将酒坛子往桌子上一搁,擦了擦嘴巴,拍了拍姜砚之的肩膀。
“我如今瞧着你,就像是瞧着那校场上的马儿,心里欢喜得紧。你同惟秀,这次当真是立下大功劳了。天知道我们恨不得日日去大辽军中偷马来!每次瞧见他们人人有马,都羡慕得不行。”
“若是我们也能够有这么多马,以前打仗,就不会死那么多兄弟了!早知道你同惟秀这么有用,我一早就亲自把你们送到大辽去了啊!”
闵惟秀瞧着有些醉了的武国公,无语的将他的酒坛子拿开了。
“爹啊,我们可是你的亲闺女,亲女婿啊,出使大辽,那是冒着生命危险啊!这么多马匹,那可是一刀一枪拼回来的。你可不能瞧着马儿比我们亲。”
武国公哈哈大笑起来,“对于将军而言,马儿可不比女儿亲!”
在场的这些将士,多半是同姜砚之闵惟秀一道儿北伐过的,彼此都十分的熟悉,知道二人并非是那等讲究之人,一个个的都开起玩笑来。
“可不是,我瞧着那马儿,油光呈亮的,都恨不得上去亲上一口。手底下的那些小崽子们,都说要把马儿当爹一样养着,供着!别说骑马了,恨不得让马骑他!”
成将军也十分高兴,“还别说,当初我得到自己第一匹马的时候,躺在马厩里抱着他睡了三日。后来我阿娘怕我头上长虱子,以后娶不着媳妇,硬是把我从里头揪出来了……”
满屋子的人,都听得哈哈大笑起来。
一群人吃肉喝酒的好不热闹,等到夜深人静了,方才消停下来。
闵惟秀同姜砚之坐在武国公的营帐之中,喝着醒酒茶,又让安喜把从辽地带来的吃食,切了满满当当的一盘子过来。
“阿爹,如今天气凉了,再过一阵子,就冷了。辽地的皮子好,辽国的公主观音女,送了我好一些,我让安喜在路上,给你缝了个袍子,你到时候记得拿出来穿。”
“我手艺不好,只缝了个护膝。你以前膝盖受过伤,可别小心大意了。要拿出来戴。”
“辽国牛肉多,我卤了好一些,都做成了肉干,装了满满一袋子。你想喝酒的时候,就拿出来下酒罢。”
“马儿什么的,莫要舍不得,我在辽都有两个马场,里头都是些好马。因为都是正经得来的,只要数量不是太多,辽人也不好意思做得太过分了。待小马驹长大了,就着人送来给你。”
武国公点了点头,欣慰的说道,“知了知了,我家惟秀长大了。只不过,这些马,不经过官家的同意,你就这么随意的留在了边关,岂不是让人说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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