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婚还只是第一步,随后需要准备的工作可就多了。
首先是纳彩,这是唐制婚礼的“六礼”之一。
男方想要和女方结亲的话,男方的家中首先要遣媒妁往女方家中提亲,去送礼求婚。
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
初议后,若女方有意,则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并携带一定的礼物,所以被称为“纳彩”。
按照周礼,纳彩一般情况下是根据身份地位而分门别类的,天子用香酒,诸侯用玉器,公卿用羊羔,大夫用雁,士用雉,平民百姓只用布帛。
后来统一演化为用活雁作为提亲时的礼物,而纳彩也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
李象特地请了老师萧瑀当媒人,老萧也是高高兴兴喜气洋洋地拎着一只大雁的脖子,跑到裴家提亲。
其实就是走一个过程,人家小年轻两情相悦,皇帝还已经赐婚了,谁还能反对不成?
纳彩过后,便是问名,为六礼之二。
“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谓问女名,将归卜之也”。
男方委托媒人,携带通婚男子的名字与生辰,还有礼物,礼书,前往女方家询问待嫁女的名字和生辰。
男方以此于家庙占卜,获得成婚吉凶的预兆,得吉便可成婚。
问名过后,乃是纳吉,为六礼之三。
纳吉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
这两个步骤,更是走一个过程。
太史令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便给了一个大吉的断语。
李象总觉得这个步骤多余,毕竟他可是久经考验的唯物主义战士,这批八字要是有用的话,那还会有昏君吗?
在这之后,便是纳征。
纳征,为六礼之四,又称纳币、大聘、过大礼,是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许多地区,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
《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
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纳征重在形式,而不在于数量,纳征的完成标志着订婚阶段的结束,是婚姻成立的主要标志之一。
其实通俗的说法就是彩礼,简化后男方只须送去一把木梳、两节头绳、几尺鞋布;女方回敬一双手工百蜡底布鞋、一方手帕即可。
当然了,解放之后,随着时代的变化,还有经济的发展,互赠的礼物也发生了变化。
至于变化成了什么……
正月二十这一天,一切准备就绪,便开始请期。
所谓请期,乃是六礼之五,俗称送日头或称提日,即由男家择定结婚佳期,用红笺书写男女生庚,由媒妁携往女家,和女家主人商量迎娶的日期。
这日子还是袁天罡定下的,定在了二月十一日。
其实就是李世民不着急,不然的话当天都可以是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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