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芙蓉的,是她的好友宝嘉。
从小在帝都长大的宝嘉,有北方妞的大大咧咧和豪爽,高中时转学到老林家所在的烟雨小县城,蓉城多银杏和木芙蓉,天长地久,宝嘉比林洛然这个土生土长的蓉城人还要喜欢芙蓉花。
宝嘉初当珠宝设计师时,曾说要拿钻石做朵芙蓉花出来,才真是永不凋谢的美。但当时她不过是小有名气,华夏又刮着“国外月亮比国内圆”的怪风,她们这些本土设计师不够受重视,芙蓉花之美,在于白与粉的渐变层次,需要大量的粉钻,以宝嘉当时的名气,福满楼不会支持她搞这种小众设计的——在精明的商家眼中,方便售卖的戒指项链镯子耳环,至多再加上一个胸针,才是最大的潜在消费品。
林洛然也没想到,有一日会在遥远星空的彼岸,看见宝嘉的设想被人不惜成本,完美实现。
从胖子,也就是三王子口中,林洛然得到了一个确切消息,王室确实有一个叫曼佳。诺兰的女设计师,十分神秘,连他们这些王室成员也没见过。
传承了若干年的贵族,名字的前缀长的能叫林洛然这样的修真者都头疼,去繁为简,胖子的一般都自我介绍叫“温莎。朱迪斯”,很娘气,和他在饭桌上披靡的气概很不相衬。
虽然名字娘,但朱迪斯毕竟是一个男性,平日里对女子用得珠宝完全不感兴趣,林洛然也从他嘴里套不出什么有意义的线索来。
她先前还近乡情怯,等终于踏出脚步,用神识在枫叶城搜索一番,惊起几多“鸥鹭”,却一点修士的气息都没发现。
当时她心中很失望,觉得那曼佳。诺兰不是宝嘉,等朱迪斯带来消息,说这个女设计师低调而神秘,并不住在枫叶城后,林洛然又多了许多念想。
“你姐姐大婚,这个设计师也不会出现吗?”
胖子朱迪斯盯着林洛然手中正烤着的两串鸟蛋,历经辛苦自己掏了鸟窝得来的食材,果然还没吃就格外香。
“这个我可不知道,有独门技艺的大师,王室也不能随便勉强的,让她出现,说不定有什么珠宝佳作现世,她就不请自来了呢?”
林洛然将烤得金黄的鸟蛋撒上葱花,意味深长道:“朱迪斯殿下,其实你很聪明。”
这娜美王子,竟和她想到了一处去。与其大海捞针满世界寻找,不如将自己放在明处,让曼佳。诺兰主动找上门来。
朱迪斯接过鸟蛋,脸上有着对美食的虔诚表情:“香,真香……对了,我姐姐邀您下午去市郊的庄园骑马。”
骑马她倒没有多大兴趣,但是温莎应该比朱迪斯知道情况要多些,可惜拥有双重身份的惜颜公主大婚进入倒计时,王室看得紧,不叫她再出王宫了,林洛然想要见她,去庄园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应下了,替我谢谢惜颜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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