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山雅史捡起鳞片,黑色的表面依旧光滑,倒映出路明非的瞳孔。
刚才那一枪绝对命中了鳞片,他的射击一向很准,即使是在他去苇名之前。
在军训的时候,他曾经有幸摸过真枪,虽然他的体力不出众,但却是罕见的十枪一百环的学生,教官都被他耍的一手好枪给惊呆了。
这把手枪的后座力很惊人,路明非能感觉到,比那种大口径的燧发枪还要巨大得多,可这么一把改装过的手枪,却没在鳞片上留下一点痕迹。
“这就是龙鳞,1900年斯文·赫定在中国新疆楼兰古城发现的。”富山雅史把鳞片擦拭干净,装回手提箱里,“这可不是什么高科技制造的特殊的材料,目前的技术,即使是纳米技术制造的合金也无法在这一次射击下完好无损。”
“你不止是个心理医生,还是个历史学家啊。”路明非打岔道。
“我有东京大学的历史学硕士学位和材料学博士学位,你对历史感兴趣的话,我们可以找个机会慢慢讨论。”富山雅史说。
“别别别。”路明非连忙挥手,他宁愿被针扎,也不想被人逼着去背诵比砖头还大的书本,“我们还是继续吧,另一个手提箱里装的是什么?”
“好吧。”富山雅史看起来很失望,他开启第二只手提箱,一只圆柱形的玻璃瓶被送到路明非的面前,就像是生物课上老师用来装标本的那种瓶子,里面充斥了淡黄色的液体。
路明非拿起瓶子左右观察,越看,他越觉得里面的这玩意像是一只蜥蜴。
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的动物呈黄白色,蜷缩着修长的尾巴,像是子宫中的胎儿。
嘴边的长须在溶液里缓慢地飘拂,合着眼皮的样子像是一个安详入睡的婴儿,背后虽然长了两面半透明的膜翼,但看起来就像是在蜥蜴的背上插了一双翅膀。
说实话,路明非对这种西方龙的存在一点都不感到惊奇,因为它实在是太太太...太可爱了。
他觉得要是允许的话,他完全可以把这玩意儿当宠物养。
苇名的那些怪物哪个不比这玩意恐怖?
第一次见到赤鬼的时候,路明非那是真的快被吓尿了。
狰狞的面孔,赤红的皮肤,庞大的身躯和头上类似恶鬼一样的角,以及那到死才会停下的怒吼。
赤鬼如其名,就是赤色的恶鬼,它敌我不分,会暴躁地攻击视线范围里的一切生物。
他曾经用不死斩,为自己在苇名为数不多的朋友得到解脱。
佛院的不死人,他对路明非来说亦师亦友。
路明非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穿着一身武士的铠甲,但款式却十分古老,似乎经历了很长很长的岁月,在那漫无边际的生命中,遗失了过去。
武士唯一的愿望,就是像一个正常人那样死去。
但他做不到,因为他是个不死人,他待在佛院的一角,不管刮风还是下雨,他都像是一颗老树一般,扎根在原地呆呆地望着天,仿佛那里才是他的归宿。
是他,教会了路明非战斗的方式,识破、弹反、处决...乃至那些捡到的武术秘籍,都是靠他,路明非才能修炼出精湛的刀术和技巧。
“漂亮,阁下!”
“再来一次,阁下!”
他总是这样鼓励着路明非。
路明非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得到不死斩之后,满足他的愿望。
那一晚,他坐在那片竹林里,把武士的刀放在面前,喝了很多酒。
苦涩的麦酒,劣质的酿酒技术甚至不能把里面的麦壳剔除干净,路明非只是盘腿坐着,将酒淋在那把快要生锈的太刀上,然后痛饮。
直到下起暴雨,永真小姐为他撑伞,他将武士的刀插在武士的坟前,拿起腰间的楔丸,任由瓢泼大雨浇湿了他的头发和全身。
雨夜中,死神猎杀恶鬼,那一刻,他以为这就是他的宿命。
独属于他的,孤独的宿命。
如果那时候他知道那首汉诗就好了。
【送君归故国,卧病楚山幽。】
【只可相随去,如何独自留。】
他可以念叨着这首诗,在夜色里祭奠友人,用恶鬼的血,在黄泉路上开路。
他会告诉所有鬼魂,这人,他路明非护着了,谁也别想打扰他投胎去富贵人家享受丰满奶妈喂奶的生活。
“漂亮,阁下,我们再来一次吧。”耳边似乎响起了熟悉的话语。
好吧,好吧,浅草寺你赢了,我再也不说你的签不准了。
路明非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暴雨倾盆的夜晚,他只是用刀砍啊,砍啊,砍到了大雨停歇,砍到了太阳升起,直到他带着沾满血迹的衣服回到佛院,才发现,持刀的人,原来只剩下他一个...
这就是,只狼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