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errieriperlalibertàel'onoreèquellodioffrireunaricompensaperlaguerra(对勇士来说,自由和荣誉就是战争提供的奖赏)
——莱克格斯(斯巴达法典的创立者)
接下来的措施就是特别针对现在的行省制度了。罗马共和国共设置了7个行省,罗马行省的设立最初是毫无计划的,管理方法也不成体系,都是权宜之计。在设置行省的目的上,固然是为了建立政权在当地的势力;但行省地位是相对独立的。行省总督由各大家族的嫡系成员担任,拥有很大的权力。
总督有颁布行省新法令的权力,执掌行省司法权,统帅本省军队,按时向国家交税。总督拥有这么大的权力,容易为某些野心家的割据独裁创造条件:四大家族就是典型,分别在各个行省经营自己的势力。对元老院臣服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总督的态度,取决于他是爱财多一点还是爱权多一点。
某些总督只想钱财,到任后肆意搜刮。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七大行省终于都沦为了四大家族的禁脔;现如今七大行省已经不再是罗马共和国的行省了,而是四大家族的领地。当然,这个缺陷也是奥斯卡得以扩张家族的支点;可是,奥斯卡绝不希望将来自己打下的领土成为其他人夺权的沃土!
总之,罗马共和国的行省政策比较温和,无论是在政治还是在经济上都给予了较大的自主权。这种政策在共和国前期起到了安抚人心、维护稳定的效果。但在后期随着共和国的危机出现,总督权力逐渐扩大,行省制度此时成为了推动四大家族军事独裁的助力。
所以,奥斯卡必须改变这一制度;无论麾下诸将是否愿意接受!因为不在此时趁着诸将羽翼未丰之前把这个制度确立下来并严格执行;随着将来领土的扩张,这些骄兵悍将们可就不是那么容易接受改革了。但是,秦朝的郡县制也不是奥斯卡选择的对象;因为秦朝的郡守权力太大了,基本就相当于缩小版的行省总督了。这也不是奥斯卡的选择。奥斯卡想要创造一种新的制度:
推行新的行省制和地方县制。奥斯卡在行政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乡镇村落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原有行省制。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戍卫军事。县下辖若干乡镇、村落、聚居点。奥斯卡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家族。
县级行政单位之上就是行省,行省最高长官依旧是总督;但这个总督和原来的总督不一样,新的总督只有对行省的治理权,却没有对行省任何官员的任命权和司法权。以后的行省将会是三足鼎立制,总督掌握行政权,监察官掌握司法权,财务官掌握财政权;三权分立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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