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查封了大兴号!”
“大兴号的韩老板卷着钱跑路啦!”
“大兴号同香江商会根本就没有关系!”
随着嘉定官府贴出查封大兴号缉拿韩半瓶的通告之后整个嘉定府顿时就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在之前的半年仅嘉定一县就有近八成的乡绅商贾对大兴号进行了投资更不用说周边那些经过熟人介绍入伙的投资者了。原本以为经过印度洋的一役大兴号会更加兴旺却不想转眼之间竟会迎来这样的结局。而让那些投资者更感恐慌的是当他们争先恐后地赶到大兴号门前时却现等待他们的只有官府冰冷的封条以及荷枪实弹的官兵原本打下的如意算盘人们直到此时才现原来他们都是那“最后一个”。
而就在整个江南为大兴号事件鸡飞狗跳之时一直在汤山行宫避暑的弘武女皇也起驾回了京师。不过孙露在这会儿回京倒并不是为了处理大兴号事件事实上正好相反自从嘉定县衙门正式立案之后不管是香江商会还是内阁都没有再去过问这件事仿佛这一干人等与嘉定生的那桩案件都毫无关系一样就算有报社想要打探这次事件背后的内部消息得到的回复也一概是无可奉告。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朝堂上的风向就由原先闹哄哄的股市转向了捷报频传的印度洋。
“一、中华皇帝、奥斯曼苏丹意存睦好不绝约定照各大邦和好常规亦可任意交派秉权大员分诣中华、奥斯曼两国京师。
二、中华钦差大臣并各随员等皆可任便往来收文件行装囊箱不得有人擅行启拆。
三、两国官员办公人等因公往来各随各位高下准用平行之礼。
四、中华皇帝酌看通商各口之要设立领事官。
五、中华国民人准听持照前往奥内地各处游历、通商执照由领事官给由奥地方官盖印。经过地方如饬交出执照应可随时呈验无讹放行;雇船、雇人、装运行李、货物不得拦阻。如其无照其中或有讹误以及有不法情事就近送领事官惩办沿途止可拘禁不可凌虐。
六、奥国不得以宗教、民俗为由歧视中华国民。
七、中华国民在各口并各地方意欲租地盖屋设立栈房、祠堂、医院、坟茔均按民价照给公平定议不得相勒。
八、中华国民如遭欺凌扰害及有不法匪徒放火焚烧房屋或抢掠者奥地方官应立即设法派拨兵役弹压查追并将焚抢匪徒按例严办。
九、凡中华国民在通商各口所有各家产财货奥人均不行欺凌侵犯至奥官府无论遇有何事均不得威压强取中华帝国之船只以为公用、私用等项。
十、中华属民相涉案件不论人、产皆归中华官员查办。
十一、中华国民有犯事者皆由中华惩办。奥人欺凌扰害华人皆由奥国地方官自行惩办两国交涉事件彼此均须会同公平审断以昭允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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